胡应魁
清代官员
胡应魁字鹤清(?-),中国官员,中国江苏。胡应魁於1803年(嘉庆8年)接替
吉寿
,於台湾两度担任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於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至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统治者。1807年,他因疾卒於任。
前任:
吉寿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803年上任 继任:
茅琳
前任:
程文炘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807年上任 继任:
翟淦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2-11 21:26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