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应魁
清代官员
胡应魁字鹤清(?-),中国官员,中国江苏。胡应魁於1803年(嘉庆8年)接替吉寿,於台湾两度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於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至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统治者。1807年,他因疾卒於任。
前任:
1803年上任 继任:
前任:
程文炘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807年上任 继任: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2-11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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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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