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年军,男,汉族,1972年7月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法学学士。
人物履历
1990.09-1994.07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学习
1994.07-1995.09 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1995.09-2000.10 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检察院科员
2000.10-2004.07 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其间:2001.03-2004.07上挂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任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2004.07-2005.10 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2005.10-2008.03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08.03-2008.06 四川省广安市纪委(监察局)正科级干部
2008.06-2010.06 四川省广安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二室主任
2010.06-2012.04 四川省广安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二室主任(副县级)
2012.04-2012.12 四川省广安市纪委常委,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二室主任(副县级)
2012.12-2014.11 四川省广安市纪委常委
2014.11-2016.08 四川省广安市委群工局(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2016.08- 四川省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广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07-2024.01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24.01-2024.02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4.02-,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
职务任免
2024年1月29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胡年军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俊鹏的提请,任命胡年军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4年2月3日下午,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胡年军当选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4年3月26日,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免去胡年军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