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学春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胡学春,男,汉族,1972年1月生,市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2008.08-2011.06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1.06-2013.08 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兼)
2013.08-2016.07 西藏自治区丁青县委常委副书记(援藏)
2016.07-2016.12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2016.12-2021.02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21.02-2021.12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21.12-2024.03 天津市南开区委常委、副区长(其间:任一级巡视员)
2024.03-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处。
职务任免
2024年4月29日,天津市南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免去胡学春的南开区副区长职务。
参考资料
胡学春 副区长.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胡学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2 11:37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工作分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