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哲,(1911--1934),陕西省城固县许家庙乡竹园村人。一九三二年十月经方永昌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胡哲被选任第一游击大队副大队长和党委委员。
人物生平
胡哲,(1911--1934),陕西省城固县许家庙乡竹园村人。生于一九一一年冬月二十六日。家系世代务农为生。父亲胡云章,勤劳、朴实、憨厚、耿直。母亲温顺、善良、能干,邻群关系和睦,是料理家务的一把好手,不幸早年病逝。胡哲兄弟二人靠父亲勤耕苦耘,拉扯成人。
胡哲自幼聪颖好学。一九一九年入本村私塾蒙读古书三年。一九二三年以首名成绩考进城固考院小学,连续三年期考,年年获得第一。一九二六年又以优异成绩考入了汉中第五师范,校长傅鹤峰,指名每年给他发十二个银元优待金。后来王尊一当了校长,要胡哲每年给姓周的一位教师分一个银元,胡不同意与王大闹一场后,于一九二九年春离开此校去四川考上了大学予修科。后又因病缺钱,返回家乡。同年夏天,胡哲病愈后,其父又准备送他去汉中五师求学,但他坚决不住王尊一的学校,随即去省立汉中五中报考高中,结果又考了第一名。由于胡哲学习成绩优秀,思想开朗,为人正直,见义勇为,临危不惧,颇受同学们的尊敬和老师的喜爱,被选为省立汉中五中“学生会”的代表。在此期间,胡哲因受地下党组织的培养和革命师友进步思想的熏陶,政治觉悟有了很大飞跃。他目睹反动统治的残暴罪行,自觉踊跃地投入了革命洪流。在学校他积极参加地下党组织的学生宣传队;节假日回家乡主动开展宣传活动。一九三○年春节期间,他同方永昌、李长清、胡居仁等革命青年通过“社贺队”在乡村进行抗捐税宣传,公开呼喊“打倒土豪劣绅”、“铲除地痞流氓”、“反对苛捐杂税,减轻农民负担”等口号。同年暑假回乡同张继吾等进步人士,在张家桥走东家,串西家,发动群众建立了“贫民夜校”、“农民协会”等组织,发动农民开展抗捐税斗争。
一九三二年八月十五日晚,胡哲率领贫苦农民手持刀矛、土枪,在城固文川东集打开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奸商罗庆云的京货铺,没收其布匹等物,一部分投入革命经费,一部分发给当地贫苦农民。同年秋,国民党反动政府及汉中警备司令部发出通缉令,重金悬赏,缉捕胡哲。中共陕南特委派胡居仁、王燮二人保护和帮助胡哲战胜了困难。胡哲在实践中认识了党的伟大,在困境中感到了党的温暖,在艰苦的斗争中接受了党对他的考验,同年十月,经方永昌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胡哲入党后,革命目的更加明确,革命信心更加坚定。一九三二年十月,中共陕南特委向各县发出“积极做好一切准备,迎接红四方面军安全过境和积极筹建地方武装,牵制敌人主力,保护红军过境”的指示,并派王燮、胡哲二人具体协助城固县委工作。他俩随即与县委王仁济、张仁俊等取得联系,把各支部选送的党团员、红友社社员、农协会会员一百四十多人和征集的刀矛、枪支组织起来。同年冬红四方面军到达城固后,给予了地方革命斗争大力援助,两次发给长枪、短枪一百二十多支和部分子弹。红四方面军又派刘队长和十多名红军战士,由王燮、胡哲、王仁济等主持,在升仙村正式创建并成立了“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陕南第一游击大队”。胡哲被选任第一游击大队副大队长和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