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剑飞,男,汉族,江西
万安人,1973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90.09-1994.07 南昌大学经贸学院经济学专业学习
1994.07-2001.04 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研究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2000.01-2001.01驻江西省修水县庙岭乡包乡扶村)
2001.04-2002.01 江西省体改办综合调研处副主任科员
2002.01-2003.05 江西省体改办综合调研处主任科员
2003.05-2004.09 江西省国资办综合处主任科员
2004.09-2004.12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处主任科员
2004.12-2009.08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处副处长
2009.08-2014.03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处处长(其间:2012.08-2014.02挂职锻炼,任江西省新干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4.03-2016.08 江西省万年县委副书记、县长(2012.03-2014.06挂职任凤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外部董事)
2016.08-2020.11 江西省玉山县委书记
2020.10-2020.11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提名副市长人选
2020.11-2021.08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1.08-2021.10 江西省赣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候选人
2021.10-2024.11 江西省赣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24.11- 江西省抚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职务任免
2024年11月12日,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胡剑飞代理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任命胡剑飞为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4年12月11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胡剑飞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