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乔木(1912年6月1日—1992年9月28日),本名胡鼎新,“乔木”是笔名。江苏盐城人,清华大学、浙江大学肄业,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入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政论家、社会科学家,我党思想理论文化宣传战线的卓越领导人。
人物生平
少年时的胡乔木喜欢读书,也喜欢写诗,曾相继在扬州省立八中、扬州中学(高中)上学。
1930年,胡乔木高中毕业后考入清华大学物理系。
曾任共青团北平西郊区委书记,共青团北平市委宣传部部长。
参与领导北平学生和工人的抗日爱国运动。
1935年后,任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书记,中国左翼文化界总同盟书记,中共江苏省临时工委委员。
1937年后,任安吴青训班副主任,中共中央青委委员,中国青年联合会办事处宣传部部长。
1945年参与起草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48年后任新华通讯社社长。
建国后,历任新华社社长(1949年10月1日至10月19日),新闻总署署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秘书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参与起草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1956年当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1975年后任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负责人。
1977年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顾问、名誉院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毛泽东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
1978年补选为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
1980年当选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1982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主持起草了《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重要文件。
1987年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曾任中共中央党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是第一、二、三、五届全国人大常委。
1992年9月28日,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政论家和社会科学家、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文化宣传战线的卓越领导人胡乔木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81岁。
1992年10月4日,遗体火化;10月26日骨灰撒在延安地区。
人物家庭
父亲:胡启东(原名胡应庚)
妻子:谷羽(原名李桂英)
儿子:胡石英
女儿:胡木英
人物著作
《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胡乔木文集》、《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诗集《人比月亮更美丽》。《词十六首》,《贺新郎·看〈千万不要忘记〉》、《沁园春·杭州感事》、《诗词二十六首》。
出版图书
人物评价
胡乔木被毛泽东戏称为“靠乔木,有饭吃”。
邓小平则赞誉胡乔木是“中共中央第一支笔”。
后世纪念
1994年,《回忆胡乔木》、《胡乔木文集》出版发行。
2007年9月5日,“《胡乔木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胡乔木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书全面客观地评价了首任院长胡乔木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建设、对发展和繁荣中国社会科学所做的杰出贡献,并对胡乔木一生在理论上的卓越贡献,特别是在中共党史研究、新闻学研究、文字改革和汉语规范化研究、文学艺术研究以及对国际国内重大问题等方面的理论造诣均有深入而客观的评价,可说是对胡乔木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的全面总结。全书30余万字,共三部分,即综述、回忆和文献资料。书中还选取了五幅乔木生前工作照和一幅手迹。
2015年1月,81.5万字的《胡乔木传》上下册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