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迺武(1934年5月-2021年6月9日),男,中国共产党党员。生前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务委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应用经济学分会主席,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所长、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副总编等职务。我国杰出的经济学家、教育家,新中国国民经济学学科开拓者和带头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人物经历
1955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1959年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胡乃武教授是我国国民经济管理学领域的开拓者之一。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宏观经济管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问题。从教五十年来,先后讲授《国民经济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社会再生产理论》、《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问题研究》等课程,已培养博士生和博士后60余人。
2021年6月9日23时20分,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我国杰出的经济学家、教育家,新中国国民经济学学科开拓者和带头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所长胡迺武教授,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
主要成就
论文专著
胡迺武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经济研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包括撰写和主编的)30余本。其中,主要有:《胡乃武选集》、《经济杠杆导论》、《模式·运行·调控》、《中国宏观经济管理》、《国外经济增长理论比较研究》、《当代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政策选择》、《中国经济非均衡发展问题研究》、《国民经济宏观管理问题研究》、《国民经济管理学》、《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利益关系研究》等。
学术贡献
胡迺武教授的主要学术贡献有:早在1979年改革开放之初,他就在一篇题为《计划和市场相结合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途径》的论文中,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应当重视价值规律和市场”的观点。1980年在题为“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与企业自负盈亏”的论文中,提出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是可以同生产资料的使用权、支配权以及经营权相分离的,应当让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主张。1981年,发表了“论适度积累率”的论文,提出了确定适度积累率的三个公式,对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983年,较早地强调了经济效益问题,提出了衡量宏观经济效益的指标体系。1989年,主编了《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教材(46万字),首次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体系。1993年,在题为“马克思的外延与内涵扩大再生产理论同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文中,阐述了这两种类型的扩大再生产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内涵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性。
基金项目
胡迺武教授主持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重大项目《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发展变化及和谐社会构建的研究》和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民经济宏观管理与经济杠杆综合运用问题研究》,其最终成果被评为“全国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并以“成果要报”形式上报中央领导。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其研究成果对政府部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获奖记录
胡迺武教授获得国家级与省部级奖共16项。其中主要有:1986年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第二届、第八届、第十一届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与著作奖,北京市第三届、第四届、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1993年、1997年北京市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等。
社会任职
兼任北京市经济学总会副会长,北方交通大学、山东大学等十余所高等院校的客座教授。
人物评价
胡迺武教授信仰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正直。胡迺武教授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拼搏奋斗的一生,是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教育与研究事业砥砺前行的一生,是为中国人民大学的建设与发展事业呕心沥血的一生。(中国人民大学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