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粮食局是肥西县任命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工作。
简介
肥西县粮食局是肥西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稳定,促进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政府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方案。
(二) 、研究拟定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拟定县级粮油储备规模;加强产、购、销协作,调剂粮食余缺,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
(三)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研究制定粮食购销网点、仓储、加工设施等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行业的技术改造;组织粮食企业开展“粮食订单”,引导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参与和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四)、 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和结构调整;帮助和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现代管理制度,提高市场应变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管理运作好国有资产,使其保值增值。
(五)、组织国有粮食企业充分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政策性粮食经营;按国家“最低收购价”预案敞开收购托市粮;做好辖区内各级储备粮管理;保障灾民、以工代赈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贯彻执行军粮供应政策,保障驻地部队粮食供应。
(六) 、依照国家《粮食流通条例》对粮食市场实施监管。对粮食收购实施行政许可;督查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粮食最高和最低限量库存、社会粮食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联合工商、技监、物价等部门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 、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
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政策性经营粮油的利息和费用补贴的管理及拨付;负责对国有粮购销企业的审计和监督。
(八)、拟定全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县政府批准公布;根据县政府指令,协调相关部门,适时启动“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九)、 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