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立新,男,
汉族,1966年7月生,江西
樟树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
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工商管理硕士。
人物履历
1988.08——1989.01,江西省九江市
湖口县流泗中学教师;
1989.01——1989.12,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监察局干部;
1989.12——2002.12,江西省九江市纪委办公室干部、纪委廉政室干部、副科级纪检员、正科级纪检员、纪委宣传教育室副主任;
2002.12——2004.07,江西省九江市
修水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2004.07——2006.03,江西省九江市星子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2006.03——2008.10,江西省九江开放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08.10——2010.04,江西省九江开放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0.04——2014.04,江西省九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县级);
2014.04——2016.08,江西省九江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正县级);
2016.08——2021.08,江西省九江市
都昌县委书记,县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
2021.10——,江西省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负责联系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分管机关招商引资工作。
职务任免
2021年10月29日,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肖立新为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20年1月3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其中:都昌县敷衍整改,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
都昌县消极应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全县石材矿山均未开展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工作,未从源头管控石材行业扬尘污染;无视整改要求,非法倾倒填埋生活垃圾近万吨,其中矶山非法填埋点位于鄱阳湖丰水期水位线以下,严重威胁鄱阳湖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都昌县委书记肖立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