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经济计划局
肇源县境内的事业单位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发展速度与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指导并监督各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研究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发展规划,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项目和资金,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安排使用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指导监督政府性投资和国外贷款等资金的使用;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基本建设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有关招投标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介绍
(一)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发展速度与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指导并监督各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
(二)研究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发展规划,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汇总、研究和分析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形势,进行经济运行趋势监测,研究提出运用经济和必要行政手段调控经济的政策和建议。
(四)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项目和资金,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五)负责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
(六)安排使用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指导监督政府性投资和国外贷款等资金的使用;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
(七)负责协调和指导基本建设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有关招投标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八) 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工作;对宏观经济运行分析、监测、预测。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和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扭亏、脱困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企业智力引进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
(九) 对商业、酒类专卖、饮食服务、拍卖进行行业管理;参与指导市场的培育、建设和发展。
(十) 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电力供需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 组织编制和实施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引进及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开发以及得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级重点扒进工业项目的筛选、调研、论证、立项、储备与考核;负责重点工业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申请使用支持重点项目资金的项目初审;组织经济团体参加国内或国际较大规模的项目、技术信息发布会、洽谈会活动,负责对企业闲置资产的盘活、利用和招商引资工作。
(十二) 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职权;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拟定安全生产规划,提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指标及考核目标并组织考核;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综合管理伤亡事故统计工作,负责对工业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十三) 按规定负责全县物价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
(十四)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情况综合、后勤及机关管理,社会公益活动、人事管理、信访工作、安全保卫。
二、综合计划指导办公室
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发展速度与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指导并监督各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项目和资金;负责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安排使用财政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指导监督政府性投资和国外贷款等资金的使用;负责协调和指导基本建设招投标工作。
三、工业经济服务办公室
编制工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对工业经济进行分析、监测、预测,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工业项目和指导企业改革工作,以及电力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贸易服务办公室
负责全县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行业行业管理。对酒类专卖、拍卖业、生猪等畜禽屠宰业、生化制品、调味品、肉灌制品、豆制品、冷藏加工业及化学危险品、特种劳保用品等特殊商品经营进行管理;对零售商业网点、市场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管理,搞好全县商品流通企业改革与发展;做好流通业从业人员上岗执业资格培训、考核及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医药行业管理、统计信息、药品红械储备及灾情、疫情、军需、战备药品、药械调度。
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职权;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对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监督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按规定负责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物价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物价方针、政策及相关法规,建立和完善全县价格控制目标和价格管理措施,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规范、调控市场物价;按有关规定负责部分行政、事业和行政性收费项目的审核,负责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年审工作;做好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职工义务物价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依法制价和商品明码标制度;负责价格申诉案件的复议和裁决,协调处理价格争议;负责价格鉴证和价格评估工作。
参考资料
肇源县经济计划局.肇源县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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