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账户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五个以下)个人客户共同开立,存款不受限制,支取须按约定方式办理的本外币个人
活期结算账户或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账户。
例如夫妻、
兄弟姐妹以及“合伙”形式的小型企业主等,均适合申请办理联名账户。
个人联名账户最根本的特征在于个人联名账户从所有权性质来说是联名账户持有人的
共同财产, 而传统
个人账户只是属于账户开立人个人私有财产。账户所有权性质上的区别, 决定了联名账户必须兼顾所有账户持有人的利益, 必须所有账户持有人
意思表示一致时才能够开立和使用。
为了体现联名账户持有人意思表示一致, 联名账户在开立时必须出示所有的联名账户持有人的
身份证明文件, 并经过所有持有人签名盖章。而传统个人账户只需凭账户持有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即可开立。
传统的个人账户只需要账户持有人本人签名盖章就可以支取账户内资金和
转账结算。个人联名账户在使用时受签名条款的约束。所谓签名条款就是指联名账户存款人在开立联名账户时, 共同签署确认的联名账户持有人签名盖章权限的条款, 实际上就是联名账户持有人约定使用和支配联名账户的规则。银行作为
金融中介, 严格按照签名条款确定的签名盖章的权限对联名账户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