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成本指工业企业中利用同一种
原料及主要材料,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的成本。如炼油厂提炼原油,可以提炼出汽油、煤油、柴油、油焦和石蜡,又可以生产一些化工原料如苯、甲苯、二甲苯等。由于这些产品是对同一种原材料进行加工,又在同一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又都是主要产品,所以,他们的成本叫做联合成本。联合成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联产品的性质和用途都不一样(如果产品的性质和用途一样,只是品级及质量上有所差别,就叫做等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又都是利用同一种原材料一起生产出来的; 也有的开始一起生产,以后又要分别进行加工,然后成为企业的主要产品。二是原料和费用支出在联产过程中不能直接按照产品类别进行归集。三是各种联产品都是主要产品,联产出来以后,有的可以直接销售,有的还要进一步加工,不能笼统地把所有联产品按总产量计算成本。由于上述特点,联合成本要分段计算:在分离前的成本是全部产品的综合成本,也叫联合成本,以若干联产品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汇集生产费用,核算各种联产品的总成本,在分离以后,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摊,计算各种联产品的个别成本。
联产品在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后,是在某一个“点”被分别确认的,通常称这个点为分离点,分离后的联产品,有的直接对外销售,有的进一步加工后再出售。我们把分离前发生的成本称为联合成本。
可实现净值分配法就是按各联产品的可实现净值比例分配联合成本的方法。可实现净值是指产品的最终销售价值减去其可分成本的余额。也被称为NRV(Net Realisable Value)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