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年金是
年金保险的一种。是以家庭成员二人或二人以上为被保险人,并以他们的共同生存为给付年金的条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共同生存期间承担按期给付同一金额的年金。
有三种方式: ①联合被保险人中只要有一人生存,年金受领人可继续领取,直到全部死亡。又称 “最后生存者年金”。②联合被保险人中只要有一个人死亡,就按比例减少给付金额,直至最后一个被保险人死亡,停止给付年金。又称为“联合生存者年金”。③以联合被保险人的共同生存作为给付条件,只要其中有一个人死亡,年金给付即告终止。
联合年金保险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联合生存年金;另一种是联合和最后生存者年金。
联合生存年金是在合同中指名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生存条件下提供规定金额的年金。如果其中一个被保险人死亡,就停止给付年金,因此,联合生存年金保险的价格相对较低,市场也很有限。
联合生存年金大多是由共同生活的夫妻联合投保。由于到一定时期后,大多是在丈夫退休后,原有的经济收入只能维持一个人的生活,因此投保联合生存年金保险可以补充生活费的不足。
联合和最后生存者年金规定只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中还有一个人生存继续给付年金,直到最后一个生存者死亡才停止给付。它非常适合于一对夫妇和有一个永久残废子女的家庭购买。由于联合和最后生存者年金给付到最后一个被保险人死亡时为止,因此它与相同年龄和金额的单人年金相比要缴付更多的保险费。联合和最后生存者年金可以采用趸缴保险费即期年金方式购买,也可以采用分期缴费的延期年金方式购买。
虽然联合和最后生存者年金在一个年金受领者死亡后继续给付其余年金受领者相同金额的年金。但是,大多数人寿保险公司在第一个受领者死亡之后,对生存的年金受领者的给付金额会减少到原金额的2/3或1/2(假定只有两个年金受领者),理由是生存的年金受领者已不需要原来那么多的收入,并且可以降低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