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公约
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文件
联合国人权公约,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联合国大会于1966年12月16日通过。1976年1月3日和3月23日分别生效。公约以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为基础,提出所有民族都享有自决权和自由决定自己的政治地位及自由从事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权利,都能自由处置自己的自然财富和资源,并规定组成人权委员会审议有关措施和处理对缔约国未履行公约条款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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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7-17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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