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职工高等学校,是指以实施职工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属于成人高等学校
1987年2月28日,国家教委颁发了《1987年各类成人高等学院招生规定》,《规定》指出,凡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并报经国家教委审定备案的广播电视大学、职业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干部专修科和本科毕业生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都参加全国统一招生。
1988年4月9日,国家教委发布《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88]教计字040号),本规定所称的成人高等学校,是指以在职在业者为主要培养对象的教育学院(含成人教育学院)、管理干部学院、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及独立设置的业余大学、函授学院。
《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招生学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参考资料
教育史上的今天: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
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1-03-23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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