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升降是对具备了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任职经历的公务员给予晋升职务,或对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的制度。包括职务晋升和职务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职务晋升的程序有原则性规定,规定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
任职试用期制度。
职务升降是
升职和降职的简称。升职是根据机关工作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表现,提高公务员原有的职务,由较低层次的职务升任至较高层次的职务。这一管理活动,对公务员本人来说,是
职务晋升;从机构组织的角度来说,则是一种选拔作用。
降职是对不称职公务员,依一定程序,
降低其原有的职务,由较高层次的职务改任较低层次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