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能力证书是法国职业高中和
学徒培训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20 世纪初,法国为提高工人的技术能力,除开办职业学校外,开始建立义务职业讲座制, 并于 1911 年建立本证书考试。凡听职业讲座三年以上者,可参加证书考试。
1919年通过的《
阿斯蒂埃法案》明确规定,职业讲座每周占用 4小时工时,每年至少保证 100小时。共设 300多种专业类别。授予对象:初中观察阶段结业,又在职业高中或学徒培训中心修业 3年或 2年、学业合格的人员。持有者具有技术工人或职员资格,属于法国专业技术等级系列的第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