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所
劳动者就业和转换职业的中介机构
职业介绍所是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劳动者就业和转换职业的中介机构,是职业介绍的主要形式。
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①登记、统计失业职工。②调查公、私营企业需要劳动力情况。③筹划介绍职工就业事宜。④介绍求职人员就业。
产生发展
产生
职业介绍所在20世纪初产生。西方职业介绍所有官办和民办两种。最初制定职业介绍办法的是英国的《职业介绍法》。1949年以前,中国也曾设有佣人介绍所,那是官僚资本家以介绍就业为名盘剥失业工人的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为解决以前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国家各劳动局下设劳动介绍所
撤销
1958年以后逐步撤销。1963年,在国务院发出《全国大中城市恢复和建立劳动力介绍所的通知》之后,这一机构又得以重建。文化大革命期间,职业介绍所再次撤销。
重现
1978年开始建立劳动服务公司,基本上具有职业介绍所的职能。
在现阶段意义
现阶段,在中国劳动就业问题比较突出,存在大量失业人员的情况下,逐步恢复和发展这一组织机构,对改革劳动制度,合理安排劳动力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类型
分营利性职业介绍所和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所。其中,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包括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所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是指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使用全国统一标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1 18:38
目录
概述
主要任务
产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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