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所在20世纪初产生。西方职业介绍所有官办和民办两种。最初制定职业介绍办法的是英国的《
职业介绍法》。1949年以前,中国也曾设有佣人介绍所,那是官僚资本家以介绍就业为名盘剥失业工人的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为解决以前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国家各
劳动局下设
劳动介绍所,
1958年以后逐步撤销。1963年,在
国务院发出《全国大中城市恢复和建立劳动力介绍所的通知》之后,这一机构又得以重建。
文化大革命期间,职业介绍所再次撤销。
分营利性职业介绍所和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所。其中,非营利性
职业介绍机构包括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
《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所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是指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使用全国统一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