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建平,男,汉族,1968年6月30日出生,身高178厘米左右,长方形脸,体态较胖,山西古交口音,户籍地:山西省古交市河口镇耿家庄村51号,身份证号码:140111196806301017。
2018年8月30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逃人员。被通缉的10名在逃人员是:耿建平、
陈富香、
张健、
刘丝家、吴强、
陈声清、
王涛、
卫才营、
姚雄波、
叶富林。
公诉机关指控耿建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8项罪名,耿建平的辩护律师则对此进行无罪辩护。在几天的审理中,有以耿建平、耿威龙为首的26位犯罪嫌疑人参加庭审,耿建平的儿媳寇静瑶没在其中。据了解,寇静瑶的案子将在之后单独审理。
2019年10月,山西省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耿建平、耿威龙等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该案被告人共26人,其中23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耿建平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被告人耿建平通过经营矿产、非法采矿等方式积累资金,攫取了巨额财产,于2005年8月成立古交市四心煤焦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2月当选耿家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2008年10月购买大巴车开始经营古交到太原之间的公路客运。被告人耿建平、耿威龙等人以其控制经营的公司和耿家庄村两委为依托,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
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对古交往返太原的客运经营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
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判决,被告人耿建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重婚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耿威龙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2年6个月到1年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