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和生活料理服务:一是街道、社区提供长期性和临时性养老(托老)场所,如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老人日托站、老人食堂等;二是成立老人家庭服务中心,上门帮助料理生活;三是资助老年人活动辅助器材;四是进行适当的康复医疗知识教育和咨询,使家庭更好的了解老年人的问题和需求;五是在社会服务业中,增设老年人生活服务点,如老人商店、专柜等,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方便;六是紧急救助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
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社区建立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中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并建立80岁以上寿星老人健康档案向老年人提供常见病的护理和治疗。
社会参与服务:为老年人晚年继续参与社会活动提供条件,如加强老年人和青少年以及社会的联系,为关心教育下一代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在公共场所、桥梁、道路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中,要有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服务设施;组织老年人成立老年人技术服务部、科学技术咨询服务部、老年人协会,义务协助和参加街道居委会工作等。
其它方面的服务:如开办老年
婚姻介绍所,帮助老年人再婚和重建家庭,并在就医、乘车、旅游等方面提供优先照顾老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