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正春
明朝太子少保
翁正春(1553~1626年),初名允桩,字克生,侯官(今福州)人。约明熹宗天启中前后在世。明末纵游江湖。工诗,殊多哀厉之音,正春诗有《益斋存稿》—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人物生平
翁正春,明万历七年(1579年)举人,任延平府教授,转龙溪教谕。万历二十年(1592年)状元及第,授翰林院修撰。历春坊中允,主顺天乡试,进庶子,擢少詹事兼侍读学士。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知贡举,升礼部左侍郎,主持部事,充日讲官。上“清君心,遵祖制,振国纪,信臣下,重贤才,慎财用,惜民命,重边防”八箴,皇帝不予采纳。又上疏议科场舞弊,反被劾徇私,奏请辞职,不许。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改吏部左侍郎,詹事府日讲官。再以母老侍养告归。天启元年(1621年)起为礼部尚书,协理詹事府事,实录副总裁。天启四年(1624年),左副都御史杨涟疏劾魏忠贤,正春亦上疏揭发,被诘责,遭魏忠贤报复,再次疏请辞归,获准,加太子少保,赐传车回里。卒谥“文简”。有《南宫奏疏》及《青阳集》传世。
明末纵游江湖。工诗,殊多哀厉之音。
主要作品
正春诗有《益斋存稿》—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明史记载
翁正春,字兆震,侯官人。万历中,为龙溪教谕。二十年,擢进士第一,授修撰,累迁少詹事。三十八年九月,拜礼部左侍郎,代吴道南署部事。十一月,日有食之,正春极言阙失,不报。明年秋,万寿节,正春献八箴:曰清君心,遵祖制,振国纪,信臣僚,宝贤才,谨财用,恤民命,重边防。帝不省。吉王翊銮请封支子常源为郡王。正春言翊銮之封在《宗籓条例》已定之后,其支庶宜止本爵。乃授镇国将军。王贵妃薨,久不卜葬,正春以为言。命偕中官往择地,得吉。中官难以烦费,正春勃然曰:“贵妃诞育元良,他日国母也,奈何以天下俭乎?”奏上,报可。代王欲废长子鼎渭,立次子鼎莎,朝议持二十余年。正春集众议上疏,鼎渭卒得立。琉球中山王遣使入贡,正春言:“中山已入于倭,今使臣多倭人,贡物多倭器,绝之便;否亦宜诏福建抚臣量留土物,毋俾入朝。”帝是之。
四十年,进士邹之麟分校乡试,私举子童学贤,为御史马孟祯等所发。正春议黜学贤,谪之麟,而不及主考官。给事中赵兴邦、亓诗教因劾正春徇私。正春求去,不许。顷之,言官发汤宾尹、韩敬科场事。正春坐敬不谨,敬党大恨。诗教复劾正春,正春疏辩,益求去。帝虽慰留,然自是不安其位。寻改吏部,掌詹事府,以侍养归。天启元年,起礼部尚书,协理詹事府事。抗论忤魏忠贤,被旨谯责。明年,御史赵胤昌希指劾之,正春再疏乞归。帝以正春尝为皇祖讲官,特加太子少保,赐敕驰传,异数也。时正春年逾七十,母百岁,率子孙奉觞上寿,乡闾艳之。未几,卒。崇祯初,谥文简。
正春风度峻整,终日无狎语。倦不倾倚,暑不裸裎,目无流视。见者肃然。明一代,科目职官冠廷对者二人;鼐以典史,正春以教谕云。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1-10 19:25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