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测群防,群体预测群体预防,发动广大群众共同检测与预防,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洪水等监测、防治方面,形成严密的监测网络。一般有“群测群防、中外结合”、“群策群防、群专结合”等具体政策方针。我国
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又多分散在偏远山区,治理难度大,防治任务重,对这些灾害隐患点都进行治理,财力不允许,也不可能,完全依靠专业队伍进行监测,也不现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实施措施
各级
地方政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结合实际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有效防治,在绝大多数地质灾害多发区建立了群测群防体系,完善了县、乡、村三级防灾任制,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地质灾害防治道路。只有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好,地质灾害的专业监测才有依靠,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才有坚实的基础,提高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才有前提和条件。
(一)选点定人明责任。选点——选择具有代表的隐患点,作为监测预警对象。定人——在
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下,以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为主要对象,选择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作为灾害隐患点的骨干监测员。明责任——对骨干监测人员,有明确的责任和分工,一项一项落实到人。
(二)宣传普及带培训。为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能动性。险情出现后,一是动员村民有意识地将贵重物品进行寄存,投亲靠友,夜间不得返回居住。二是组织涉灾村民召开地质灾害防治会议;三是观看地灾防治专题片;四是发放普及型地灾防治资料;培训——对选定的骨干监测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前兆特征、报警、紧急疏散等方面的培训,使监测预报工作做到位。对受训人员填写明白卡,来提高公众对减灾的认识和防灾技能,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普及做到
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三项制度详制定。汛期值班制度——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24小时开通手机,随时保持通讯联络。险情巡查制度——骨干监测人员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险情巡查。主要观测异常降雨、
地面开裂、
土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动物异常、地响等灾害前兆和诱发因素,同时对点上设置的简易观测装置木桩或钢钉定期进行观测记录。一旦发现前兆或异常情况,立即报警、马上转移转移群众至安全地带。灾情速报制度——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前兆或异常,在第一时间报警,迅速转移群众,并尽快将紧急情况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三条措施要保证。简易观测措施——在被监测地灾点敏感变化部位,地面开裂的两侧采用钢卷尺进行裂距观测(每天6时、18时监测)并做好记录,11时、20时将数据交镇长审核签字后报县国土局分析处理,为地灾发展趋势观测预报和防治提供
科学决策依据。灾前报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处于临灾状态时,由报警人不断敲锣鸣警。紧急避让措施——紧急情况出现后,选择附近的安全地带作临时躲避场地,指定两条安全疏导群众的行走路线,发出紧急撤离同志,并明确相关单位有组织、有计划、有条不紊地把涉灾居民、财产撤离陷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地质灾害普查,查清灾点。要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
地质灾害调查制度,组织开展调查,查清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状况,尽快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完善的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
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
(五)编制预案,明确群测群防工作程序。国土部门要编制本辖区内包含明确的群测群防工作内容和程序的突发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度,开展预案演练,确保预案具有可操作性。
(六)建立应急抢救队伍,加大群测群防工作力度。全国地质灾害多发区的县(市),应尽可能建立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应急抢救队伍,确保群众性的应急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七)加强监测,推进群测群防工作到位。各级国土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业人员,充分发动基层组织,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巡查,促进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建立。
地震群测群防
定义
地震群测群防是指群众参与的对地震的监测和预防,就是到处设立观测点,发动群众力量,有效防范。 这个方法在唐山大地震之前测出了。群测群防在上世纪80年代遭遇挫折,被认为“不切实际地夸大土仪器、土手段和群测群防的作用,其结果造成了地震队伍思想的混乱,既不能通过实践提高群众队伍的科学性,又影响了专业队伍作用的发挥”。具有中国特色的“群测群防”地震预报工作目前已趋于减弱、消失,这是地震预报工作的很大损失。2009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提出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有关规定和现时期我国防震减灾主要工作方针和
任务,群测群防工作可定义为非隶属地震系统的公民和组织依法开展的地震监测、预测和地震灾害防御工作。现阶段群测群防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地震宏观和微观观测,防震减灾宣传和震情灾情上报等工作。
内涵
群测群防这个
概念在60年代提出,70年代发展,是针对当时只有中央和省级地震工作队伍,并按照当时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地震工作方针提出的,目的是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多路探索解决地震测报问题。经过80年代的清理和90年代的徘徊,不仅在社会上,就是在地震
系统内部对群测群防内涵的界定差异都很大。有两种较为极端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群测群防工作就是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另一种看法则认为群测群防工作就是非专门地震工作者
兼职做的地震测报工作。
历史背景
1976年,全国有群众地震测报点3万余个,业余测报人员20万人,但到1980年,测报点降到5000多个,业余测报人员锐减到2万人。
四川省曾是
地震群测群防大省,业余测报人员最高峰时有1.4万人,但到1985年已不足千人。1998年版的防震减灾法,只字未提“群测群防”。
1998年3月1日首次正式施行。
汶川8级地震后,该法作了重大修订,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一些鲜血换来的教训,已体现在新条文中,如“对
学校、
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等。还有一个关键修改:“群测群防”又回来了。
发展过程
中国的群测群防工作起步于1970年。1970年
云南通海7.7级地震后,
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地震工作会议,周总理到会看望会议代表,并对做好地震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全国地震工作会议精神和周总理的指示,全国各地开始建立群测群防队伍,开展地震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地震预测预报工作。
1970年至今,群测群防工作大至经历了起步一发展一壮大一艰难维持四个发展阶段,即:1970---1974年是群测群防工作的起步发展阶段;1975—1978年是群测群防工作的蓬勃发展阶段;1980年一1992年是调整和整顿阶段,1985年
机构改革,随着市、县地震机构的削弱,群测点也大幅度减少;从1989年开始,中国大陆地区进入第五个地震活跃期,市、县地震机构不断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又开始复兴。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人们的
思想观念变化,群测群防工作的规模、内容和形式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管理体制
群测点网络主要由骨干点和宏观观测哨组成,接受县(区)地震工作机构管理。绝大多数群测点以收集地震
宏观异常为主,部分骨干测报点也有一些微观观测手段。在骨干测报点推行宏观观测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网和灾情速报网“三网合一”的方式,给群测点赋予部分群防的职能,执行效果较好。不少地区建立了地、县、乡地震宏观异常联络员制度,出台了《地震宏观异常速报奖励办法》,也取得了良好效果。骨干点的观测
资料向县(区)或市地震工作部门报送,并负责异常落实;适时启动—般网点的观溅。群溅点资料主要以信件或口头方式传递,部分条件好的测报点实现电话或电台传递。群测点观测员以兼职为主,除骨干测报点观测员外,大多数观测员没有经过正规培训。
地位
群测群防工作仍然是整个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地震工作机构对群测群防工作都有相应的责任,要强化上级地震部门对下级地震部门在群测群防工作的
领导,在
市场经济条件下,遵照“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群测点的群防职能非常必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群测群防工作应坚持“测防结合、平震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或年度危险区,测防并重,在其他地区,以防为主,对稳定群测群防队伍以至地震机构具有重要意义。
作用
宣传普及地震知识,提高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无论是建立在学校、工矿企业,还是建立在广大农村、机关事业单位的群测群防点,在进行宏、
微观地震前兆观测的同时,也是宣传普及地震知识的重要场所,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地普及宣传,地震和防震减灾知识已逐步深入人心,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普遍增强。这可以说是群测群防工作的最大
功绩之一。
为专业地震队伍提供地震宏观
前兆异常信息,作为地震短临预测预报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事实充分证明,群测资料在多次成功地震预报中发挥了不可取代的作用。根据地震现场考察,很多中强地震以前,都有不同程度的宏观异常显示,这些宏观异常的收集报送主要靠群众测报队伍。例如, 1976年龙陵7.3、7.4级地震, 1998年宁蒗6.2级地震,1997年黄海5.1级地震;1994年台湾海峡7.3级地震、1999年台湾7.6级地震和2000年姚安6.5级地震,1999年岫岩地震等,群测点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地震发生后,承担地震灾情的收集、核实、速报工作。
在培养地震科技后备力量方面,起到了潜移默化的积极
作用。由于大部分群测点设在学校,作为学校第二课堂教育的一个内容,使有些学生逐渐热爱上了地震事业,高考时主动报考地震专业院校,从业余搞测报走上了专业地震工作岗位。有些还成了地震系统的专家。
要求
群测群防工作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成部分,蕴藏着巨大的减灾
效益。在地震预报尚不过关的情况下,认真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对我们的防震减灾事业至关重要。《防震减灾法》第12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加强对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和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的
预测。因此,建立健全市县级地震机构是群测群防工作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地震工作机构应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强管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积极稳妥地推进群测群防网络,建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网、地震宏观前兆观测网和灾情速报网 “三网合一”模式,把群测群防工作列入各级地震局的的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关心和爱护群测群防从业人员,真抓实干,确保群测群防的顺利开展。
争议
对群测群防是有
争议的,如同对地震预报有激烈争议一样。新版防震减灾法有如此醒目的一句:“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
三十多年前的群测群防,源于普通老百姓(工人、农民、学校师生)饱受震灾之害的惨痛经历和他们参与防震抗震的热情,但在
本质上是政府行为和
群众运动,与指令经济和准军事化社会结构有关,宣传上亦有假、大、空之弊。当年的群测群防,如今不可能,也不应该简单复制。在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迅速发育的今天,群测群防必有新的形式和内涵,“社会”和“个人”,是两个关键词。
爱科学,则将现有科学知识看作不容置疑的东西顶礼膜拜,不明白科学本身需要
证伪,人类还面对着广袤的未知领域;而真正的科学精神,须尊重历史,直面现实。——这似乎是题外话,却是我在又见“群测群防”四字时,从内心油然涌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