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岛政府
琉球群岛于美国治理时期所设置的治理机关
群岛政府,为琉球群岛于美国治理时期所设置的治理机关;依据美国军政府于1950年8月4日公布的美国军政府布令第22号“群岛政府组织法”(The Law Concerning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Gunto Governments),在琉球之各群岛
奄美群岛
、
冲绳群岛
、
宫古群岛
、
八重山群岛
上分别成立的地区政府,负责行政治理事务,设有“群岛知事”。各群岛另设有议决机构“群岛议会”。
奄美群岛政府
群岛知事:中江实孝
群岛议会:设有议员13名。
冲绳群岛政府
群岛知事:平良辰雄
群岛议会:设有议员20名。
宫古群岛政府
群岛知事:西原雅一
群岛议会:设有议员9名。
八重山群岛政府
群岛知事:安里积千代
群岛议会:设有议员7名。
治理机构的变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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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奄美群岛政府
冲绳群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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