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岛政府
琉球群岛于美国治理时期所设置的治理机关
群岛政府,为琉球群岛于美国治理时期所设置的治理机关;依据美国军政府于1950年8月4日公布的美国军政府布令第22号“群岛政府组织法”(The Law Concerning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Gunto Governments),在琉球之各群岛奄美群岛冲绳群岛宫古群岛八重山群岛上分别成立的地区政府,负责行政治理事务,设有“群岛知事”。各群岛另设有议决机构“群岛议会”。
奄美群岛政府
群岛知事:中江实孝
群岛议会:设有议员13名。
冲绳群岛政府
群岛知事:平良辰雄
群岛议会:设有议员20名。
宫古群岛政府
群岛知事:西原雅一
群岛议会:设有议员9名。
八重山群岛政府
群岛知事:安里积千代
群岛议会:设有议员7名。
治理机构的变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3 10:16
目录
概述
奄美群岛政府
冲绳群岛政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