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立场问题、世界观问题。树立群众观念,关键是在各项工作中真正贯彻群众路线。
牢固树立群众观
树立群众观念,关键是在各项工作中真正贯彻群众路线。在实际工作中,是不是有群众观念,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是否关心群众的疾苦。古代一些开明的政治家都懂得,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作为共产党的干部,来自人民,服务人民,更要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时刻关心群众的生活、群众的情绪、群众的利益。当前,特别要注意解决农民负担过重、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这些实际工作,进一步树立勤政爱民的良好风气,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增强群众观念,必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一个对群众缺乏感情的人,不可能真正关心群众疾苦。大家在党校学习,除了学习理论、增长知识外,还要加强党性修养,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这也是一门必修课,希望大家在这门功课上也取得好成绩。
艰苦奋斗,树立群众观念,要求我们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这也是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和期望。我们国家的生产力水平还不高,人民还不富裕。要改变这种状况,实现现代化,赶上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需要几代人的艰苦努力,需要我们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一代一代艰苦奋斗,扎实苦干。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览前朝兴亡事,成由勤俭败由奢”。即使将来条件好了,环境变了,艰苦奋斗的精神也不能丢。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了解国情,进一步明确党在现阶段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坚持艰苦奋斗,埋头苦干;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坚持力戒奢靡,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手大脚。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既是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我们大家都要这样来要求自己。
我更多地想到的是责任
我更多地想到的是责任
这是吴官正同志在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后致山东省委分管办公厅负责同志的一封信。
(1997年9月19日)
念群众观念辨析
当今社会, “群众”一词使用频率非常高,群众、群众观念是社会热点,也是各级干部讨论的话题,更是高层领导关注重点。然而,对于经常使用的群众一词,人们往往习以为常,对它的内涵却习焉不察,甚至把群众概念化。
把群众概念化、抽象化,易造成对群众内涵认识模糊,外延界定不清,产生误解。另外,还有人认为干部是腐败的对象,是群众的对立面;认为干部和群众属于支配和被支配的上下关系,群众处于在被支配者的地位。无疑,这些看法有失偏颇,客观上挫伤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为此,群众观念有待厘清,这既是处理好群众问题的前提条件,也是坚持
唯物主义辩证法群众观的基本要求,更是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保证。
群众,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词。狭义特指工人阶级,广义则指哲学意义上的 “人民群众”,就政治特点而言,还指不担任领导职务的民众,或没有加入共产党、共青团组织的民众。实际上不同时期群众的范围是不同的,党依靠的群众也随着发生变化。
抗日战争时期,凡是赞成统一战线,支持抗日的人士均为群众。
解放战争时期,凡是要求推翻蒋家王朝,拥护共产党的人士称为群众。解放后,不是专政对象的,参加新中国建设的人就是群众。随着社会转型期利益的分化与利益群体的形成,根据利益诉求的多样性,群众还可细分为一般群众和有意见或困难的群众。
事实上,意见群众也有各种各样。有的意见是正常的问题反映,对党和政府建言献策,为改进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有的不明真相提意见,了解事实后这些群众会帮助做工作并发挥积极作用;也有个别群众为自己利益,抓住一个问题咬住不放,甚至成为上访专业户;也有的意见群众为引起重视,常常担当意见群众的领袖,凡是有意见的地方多有他的身影,而且非常活跃。对这些意见群众而言,不是简单的利益多元的问题,应该严格区分、分类对待,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对困难群众也要具体分析。困难群众一般的理解就是经济收入低的人群,而经济收入低的人群不代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群。有的困难群众是家里发生了生老疾病,突遇重大变故,造成了困难,这部分困难群众必须帮,社会上也会给予爱心,党和政府也会积极施救。这是救急,帮他们渡过难关,待他们缓过劲来一定会振奋起来,不会等、靠、要。不可否认,也存在一部分领救济的群众开着 “宝马领救济”的现象,棋牌室中显身手,他们四肢健全,却拒绝工作,这些人也是群众的一部分。因此困难群众必须分层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
当下在帮助困难群众的问题上存在三种倾向。其一,包下来管到底,不计成本代价;其二,忽视群众的能动性,辨不清鱼和渔的关系。其三,忽视老实群众,对那些会哭能喊的群众高度重视。很显然,三种倾向都有问题,帮困的宗旨应该是让有劳动能力的人能自觉地通过劳动创造财富,从而脱离困难生活。而对于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人,则需要通过社会救助,从而维持社会公义。
理清群众概念的内涵,往往离不开干部与群众的对应关系。简单而言,与群众对应的可以是干部,但决不可臆认为干部与群众是对立的。把干部作为群众的对立面,这显然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干部既不是高高在上的支配者,也不是外在于群众、与群众对立的人,而是来自于群众,与群众一体,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的群体。实践证明,依靠干部是党的事业发展壮大的保证。
因为是人民公权的行使者,干部需要群众监督;因为是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干部需要群众的拥护;因为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执行者,干部需要上级的信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群众情绪化、出现问题时,干部理应担当起责任。所以,不能认为干部是一个利益团体,把干部一概当成群众的对立面,造成对立的两个阵营。而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在干部和群众的提法上应该限定范围,具体分析,分层对待。
总之,诚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言,当前国内外形势呈现新变化新特点,为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需要我们各级政府正确把握当前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着重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为此,对群众中出现的各种困难问题,各级政府的干部应该通过创新制度、改革机制、改进作风加以解决。具体措施必须现实落地可操作,不能停留在会上、纸上、面子上、节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