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于外科手术,以维持或恢复动脉压,尤其适用于脊椎麻醉所造成的血压降低。又用于大出血,创伤及外科手术所引起的低血压、
心肌梗塞所致的休克以及
室上性心动过速。
2.可引起肾
血管痉挛,大剂量时偶可产生持续性血压过高,伴有头痛、心动过速、毛发竖立、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
1.一般情况下采用肌注,每次10~20mg,每1/2~2小时1次。对急症病人采用静注或静滴。 2.对急症病人或收缩压降至8kPa(60mmHg),甚至更低的病人,缓慢静注5~10mg,注意1次量不超过10mg,并严密观察血压变动。静注后,继续肌注15mg,以维持较长药效。 3.对
室上性心动过速病人,用10~20mg,以5%葡萄糖液100ml稀释,作静滴。也可用10mg加入5%~10%葡萄糖液20ml中缓缓静注。注射时应观察心率及血压变化,当心率突然减慢时,应停注。 4.对处理
心肌梗塞的休克病人,开始肌注15mg,接着静滴,静滴液为5%~10%葡萄糖溶液500ml(内含本品60mg),滴速应随血压反应而调整,每分钟不宜超过20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