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形成后,美国采取了一系列外交措施,对以前苏联为代表的
社会主义国家推行遏制政策。该条约即是当时美国谋划的针对前苏联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环太平洋包围圈”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条约的主要内容有:(1)三国以“自助和互助”之方法保持及发展“抵抗武装进攻”的能力;(2)当缔约国三方任何一方遭受“威胁”时,三国应马上共同协商;(3)当缔约国任何一方受到“武装攻击”时,三国应共同对付;(4)该条约将无限期有效。此外,根据条约规定,还成立了由美、澳、新三国外长组成的“美澳新理事会”、由三国外长助理组成的理事会及由三国军事代表组成的军事代表会议。理事会自成立以来,共举行过33届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