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进出口银行是
美国联邦政府为资助对外贸易由财政部出资设立的银行。它的前身是1934年建立的华盛顿进出口银行,1945年成为政府独立机构,1968年改称现名,行址在
华盛顿。该行负责向出口商提供直接贷款、保证与保险等。贷款仅限于较大规模的商品和劳务出口,对规模较小的商品和劳务出口则给予保证、保险和贴现。此外,还向外国政府、外国公司提供直接贷款、信贷保险和信贷保证。该行设有5人组成的董事会、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其支付能力包括贷款、保证、保险等,总数在400亿美元之内,并拥有10亿美元资本股票,必要时还可向财政部借入60亿美元的资金用于贷款。
2、
出口信贷保险项目,为美出口商因外国买方或债务人出于政治或商业原因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损失提供担保;
5、信贷保证便利措施项目,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以外国银行为贷款对象,为美信贷方与其债务人之间建立以一年为期限的、最低便利额度为1百万美元的一个信贷担保额度,使美国的出口方能多次销售其资本货物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