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美元为标准来计算应兑换多少其他货币的
汇率表示方法。该法于1978年9月1日在美国制定并执行。
美元标价法又称纽约标价法,是指在纽约国际金融市场上,除对英镑用
直接标价法外,对其他外国货币用
间接标价法的标价方法。美元标价法由美国在1978年9月1日制定并执行,目前是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行的标价法。
人们将各种标价法下数量固定不变的货币叫做
基准货币(Base Currency),把数量变化的货币叫做
标价货币(Quoted Currency)。显然,在直接标价法下,基准货币为外币,标价货币为本币;在
间接标价法下,基准货币为本币,标价货币为外币;在美元标价法下,基准货币是美元,标价货币是其他各国货币。
美元标价法目的是为了简化报价并广泛地比较各种货币的
汇价。例如瑞士苏黎士某银行面对其他银行的询价,报出的货币汇价为:
人们将各种标价法下数量固定不变的货币叫做
基准货币(Base Currency),把数量变化的货币叫做
标价货币(Quoted Currency)。显然,在
直接标价法下,基准货币为
外币,标价货币为
本币;在
间接标价法下,基准货币为本币,标价货币为外币;在美元标价法下,基准货币是美元,标价货币是其他各国货币。
2、随着国际金融市场之间
外汇交易量的猛增,为了便于国际间进行交易,而在银行之间报价时采用的一种
汇率表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