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于2009年2月,警队为了提高拘留及羁押的管理的专业性,逐成立拘留管理及羁押特别职务小队,全面审视警队拘留羁押管理政策,包括修订和引进新程序,提高人员对保护被羁留人士的人权以及对被羁留人士的责任认知。此外,羁留设施更新工程完成以后,可以提供一个更安全及更卫生的工作环境予负责羁押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为了推展上述改善计划,于2011年1月,警队成立羁留改善计划督导委员会,成员来自支援部、策划及发展部、五个陆上总区及建筑署。委员会负责就各总区的行动需要,安排警署工程的优先次序,按阶段进行工程和监测进展情况。羁留设施改善计划将于同年2月开始分为5个阶段展开,为到32所警署拘留室及新屋岭羁留中心进行翻新工程,并于同年年底完成。项目计划包括提升羁留人士的隐私保障及加强卫生设施,如下:
于羁留室内加装热水淋浴设施;
提高羁留室洗手间的墙壁和加装金属板加强保障隐私;
在羁留室外安装电风扇,加强空气流通;
改善羁留室的冲厕系统,提升卫生环境;
重髹羁留室,于地面加上防滑物料提高安全性,及加装方向指标,切合宗教人士的需要;
在羁留室安装告示板,展示被羁留人士权利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