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金勇
公安英模(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民警)
罗金勇,1974年10月出生,白族,中共党员,云南大理人。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民警。 中央电视台2010年法治人物评选十年法治人物候选人。
人物经历
1999年毕业于云南民族学院(现云南民族大学)数学系。2005年10月,罗金勇在休假途中与3名毒贩进行了殊死搏斗,因寡不敌众身受重伤成了“植物人”。
主要事迹
2002年8月22日,罗金勇在走访群众工作中再次获得线索,他又参加了在小勐统象圈坝的侦破毒案行动,并在与毒贩短兵相接中,双方发生了激烈的枪战。面对危险,罗金勇英勇无畏,冲在最前面,一名手端上了顶膛火的毒贩正准备向他抠动板机的生死瞬间,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平时练就的擒敌本领将毒贩摔翻在地,迅速控制住局面,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
2005年10月1日,罗金勇携妻子罗映珍永德县小勐统镇湾甸村委会大龙塘村看望岳父、岳母。途中,与罗金勇同坐一车的3名男子一言不发,并不时打量着罗金勇。当车行至大垭口村旧街坝一修理店时,3名贩毒嫌疑人相互使了一下眼色,拎着手提袋相继下车。罗金勇迅速迎上掏出人民警察证,责令3人接受检查。3名男子用石头和木棍,对准罗金勇的头部、身体猛砸。罗金勇毫不畏惧,赤手空拳地与3名毒贩展开殊死搏斗。最终因头部及身体多处受伤,倒在了血泊中。在群众的协助下,一名毒贩被当场抓获,现场缴获海洛因1150克。罗金勇因全脑挫裂伤昏迷不醒,事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不能自主呼吸,要依靠呼吸机的帮助。他的救治得到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
获得荣誉
被云南省公安厅授予二级英模称号。
2006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社会评价
罗金勇在休假探亲途中不忘职责,只身查缉毒品案件;面对凶残的毒贩,他舍生忘死,英勇搏斗,终因寡不敌众身负重伤。
在罗金勇的心目中,警察的职责,没有“八小时以外”,穿制服是警察,着便衣也是警察,是警察就要管事!强烈的责任意识,使他将自身安危置之度外,忠诚地履行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罗金勇的英勇行为,并非出于一时的冲动,而是源于他多年的职业锤炼,源于他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源于他对公安工作的无比热爱,源于他疾恶如仇、英勇无畏的革命精神。他用青春和热血,展示了一位党员、一名人民警察的崇高情怀和浩然正气。
社会影响
罗金勇、罗映珍夫妻俩的事迹在云岭大地广为传颂。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要求,要对他们的感人事迹进行大力宣传。中宣部向新闻单位发出的通知指出:“他们的感人事迹弘扬了人间真情,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优秀典型。”
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后,进一步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禁毒斗争的理解支持和对英雄的崇敬之情,弘扬了人间真情,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掀起了全社会向罗金勇夫妇学习的良好氛围。公安部和全国一些地方的公安民警在感动之余,积极捐款,为战友的治疗康复献上了一份爱心。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0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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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经历
主要事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