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秦钱较重,汉朝改铸较轻的榆荚钱,使得货币贬值。到孝文帝的时候,榆荚钱也变得越来越轻,也就越发贬值,此时孝文帝改铸一钱币,上面写着”半两(十二铢)“,实际却只重四铢。而孝文帝开始时,还没有禁止民间私铸钱币,这样,再加民间私铸的钱,钱也就越多越贱了。到汉武帝,货币也数改,民间私铸钱币的有增无减,使得经济不稳定。
首先针对当时的商人和
手工业主,对他们所有的钱、物征税,其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又扩大了征收范围,凡豪家及中产之家的财产,包括缗钱商货、车、船、田宅、牲畜、及至奴婢等,均在征税范围,需要一一评定,汇总征税。这种做法,必须遭到豪富巨商的抵制;或以多报少,或匿而不报,不愿分财以应国家之需。
其实,汉武帝早已估计到这个问题,颁布税法时,即有罚则规定。所以,当豪富巨商争相匿财时,汉武帝于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颁布告缗令,并任命杨可主持告缗工作,鼓励大家揭发检举偷、漏税之人;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还出赏格,对告缗者赏给查出财的之半。其结果,“杨可靠缗遍天下”,中层以上之前大抵皆被告,国家因此而得到大批财物。抄没来的财物上亿,罚没的奴婢也成千上万,没收充作公田的土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房宅亦相应没收。
不过,算缗、告缗也有它消极的一面,因为商贾中产以上大多数都被告受罚,以至于破产,造成商民讲究吃喝的多了,从事蓄积的少了;同时,从事车船运输贸易者也少了,导致商品供应紧张,物价上涨。总之,它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良的影响,从长远看,势必影响国家收入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