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理论亦称“拟剧理论”。美国学者提出的一种解释人类行为的理论。代表人物是戈夫曼。该理论认为,人就像舞台上的演员,要努力展示自己,以各种方式在他人心目中塑造自己的形象。其核心概念是“印象管理”(亦称“印象整饰”).意即在
人际互动过程中,行动者总是有意无意地运川某屿技巧塑造自己给人的印象,选择适当的言辞、表情或动作来制造印象,使他人形成对自己的特定看法,并据此作出符合行动者愿望的反应。
一些犯罪学者运用这一理沦解释犯罪行为,认为违法犯罪者的行为足其印象整饰的结果,犯罪者的动机是炫耀自己的行为,以使他人形成一种违法犯罪的印象编码信息加工的一个过程。与“译码”相对。对信息进行表征,使其能被有效地加工和传递的心理过程。分为两个部分:(1)信源编码,即把信源输出的符号序列,用某个给定的码表中的码编排成某个码序列;(2)信道编码,即把经过信源编码后的码序列变换成适于在信道中传输的最佳信号序列。在知觉方面.外界刺激通过各种感觉器官的编码.可转换成为人的主观体验。在记忆研究领域,编码可用来描述记忆过程中信息的存储及信息间联系的过程。视觉形象的、声音的、语义的等各种记忆信息,可通过不同方式,采用不同的模式进行编码,编码是一个系统,可对各种思维形式中的信息进行表征,如概念、观点、图像、特征、命题、图式等思维过程中涉及的单位,均可通过编码系统进行表征。一般认为,编码应符合以下原则:(1)可觉察性,指经编码后的信号能被信宿的传感器有效地接收;(2)可辨别性,指经编码的代码能使信宿从其他代码中区分出来;(3)兼容性.指确定编码的代码应考虑信宿端的一般译码规则或人们的行为习惯,如红灯表示报警、禁止,绿灯表示安全、通行;(4)可移植性,即编码的标准化,以利于编码符号集在不同情境中的交流、互用。参见“编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