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被判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
维持原判的,则应从
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
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
监视居住或者
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三、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
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缓刑的规定,则撤销缓刑,
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