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带亦称“林带”。农田、居民点、城乡间、厂矿周围以及道路、河流、渠道两旁的带状防护林的总称。各种防护林常以带状出现,以乔灌木混交方式建成。一般分为林带与副林带,并相互垂直形成网状分布。林带可起防风固沙、防治污染、改善小气候和美化环境等作用。它有防风林、
防风固沙林、护岸林、
农田防护林、城镇防污林等类型。绿带是绿地系统中的一种类型,是国土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绿带是城市社区绿地系统的组成部分。指为防止城市盲目扩展或与近邻城市连成一片,在城市四周或在相邻城市之间设置用以限制城市建设的地带,这种地带可以是风景区、林地,也可以是牧场、农田。进入21世纪,可持续发展战略必将使人们对城市的“品质”提出更高的要求。运用绿化手段,处理好城市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创造城市与自然、建筑与人文和谐共生的城市空间环境,已成为高科技时代人们研究的重要议题。 当前,我国各大城市正在努力建设园林城市、花园城市、生态城市,然而城市绿化是一项重要指标,其中的道路绿带是城市绿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绿化的骨架,是行人对城市风貌动态分解的主要方式,直接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所以,对城市道路绿带的规划设计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为防止城市盲目扩展或与近邻城市联成一片,在城市四周或在相邻城市之间设置用以限制城市建设的地带,这种地带可以是风景区、林地,也可以是牧场、农田。绿带是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组成部分。
最早把绿带的概念纳入近代
城市规划理论的是英国人 E.霍华德。他在
“田园城市”模式里,提出用公园、农田等将城市中的公共活动区和住宅区分开,将各个住宅区分开,将母城和
卫星城镇分开。
1938年
英国迫于市郊环境保护组织(Campaign to Protect Rural England )的压力下制定《绿带法》用
法律形式保护伦敦和附近各郡城市周围的大片地区,限制城市用地的膨胀。计划中包括占地14,712平方公里占英国面积13%的14块绿化带及164平方公里苏格兰的绿地。P.艾伯克龙比于1944年拟定的
大伦敦规划,提出在城市周围划定多层绿带环。
绿带的概念在随时代不断的演变,到现在已经不单独是绿化带而延伸到了绿色结构的概念。也就是所有植被所覆盖的空间及基础设施。 同样的,在近年中绿带的概念也被纳入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欧盟委员会在2004年的‘科学与技术合作项目(COST - European Cooperation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行动计划11中开展了‘绿色结构计划案例学习与分析’,这也是绿带概念的一个延伸,其中包括了15个欧盟国家。
绿带在限制城市盲目发展、保持城市传统特点、提供郊外游憩场所、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和为城市提供农副产品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不少国家把绿带原则运用于城市规划以至区域规划的实践中。例如
荷兰经济、文化最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的区域规划,以大片
农业地区为核心,以绿带穿插于
海牙、
鹿特丹、
阿姆斯特丹等几个城市之间,形成既有分隔、又有便利联系的城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