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平衡法
财经术语
综合平衡法是从国民经济总体出发,按照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从数量上协调社会再生产各环节、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地区的联系,以实现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的一种方法。在国民经济计划方法体系中,综合平衡法是基本的方法。其实质是根据客观规律的要求和国家的实际情况,通过各种平衡表的编制,对整个社会所拥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量和分配使用进行计算、对比分析和作必要的调整,来确定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在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上所应该保持的数量关系。
定义
综合平衡法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编制的基本方法,是指从国民经济总体上反映和处理社会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与社会生产的各部门之间、各环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间的相互关系。所谓综合平衡,是指国民经济全局的平衡,而不是指单项的、局部的平衡,但它必须以单项平衡和局部平衡作为补充,才能保证其正确性。搞好综合平衡,首先要从全局出发,对过去的情况进行分门另类的调查研究,进行综合平衡统计,找出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挖掘扩大再生产的潜力。
主要做法
1、从研究计划期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增长的可能,统筹安排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入手,确定财政收支规模,并根据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相互平衡的情况,分别确定基本建设的规模和人民生活的水平。在这个总平衡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安排好其他计划指标。
2、抓住国民经济中速度、比例、效益三个关键性内容,安排好社会总产品的规模和发展速度,农、轻、重的比例关系,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
3、组织好各单项平衡和局部平衡。
4、制订部门间产品生产和分配平衡表(即部门联系平衡表),确定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的平衡要求,合理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计划指标。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20 19:15
目录
概述
定义
主要做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