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结构性或相对
物价变动的情况下,物价发生综合变动,所有的物价都将以相同的比例上涨或者下跌。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所有商品的价格都以相同的比例变动的情况是十分少见的。而不同商品的价格按不同的比例变动倒是常见的。由此,综合物价水准变动只能通过计算物价指数与某一基期物价指数相比,可以用来表示综合物价水准变动的比率。这一比率的倒数表示货币价值的变动,会计上称为购买力变动。例如,基期的物价指数为100,现物物价指数为125,则这一期间的物从上海25%,货币购买力下降20%(1-100÷125)。
购买力一词指的是以一定数量的货币(如1元人民币)所购买商品或劳务的数量,与以前某一时点用同样数量的货币所能购得商品或劳务数量之比。为使货币在两个不同日期的购买力能有良好的比较,两个日期所能购买的商品或劳务必须是相同的,或者是类似的。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两个日期所能购买的商品或劳务的种类和数量总有变化,有时甚至变化很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两个日期的购买力的良好比较。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按综合物价水准变动数额计量,购买其所能购买到的一切商品或劳务的能力,称为综合购买力。比较而言,特定购买力是在不同日期购买特定商品和劳务的能力,而不是购买一切商品或劳务的能力。综合购买力从货币购买力的角度说明物价的综合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