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文物管理局为绵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直属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完成市委、市政府文博事业目标任务;
2.研究拟定全市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规划组织重点文物、博物馆设施建设;
3.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的管理和文物交流、文物鉴定、文物出入境等实施指导、监督;
4.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5.提出文物保护经费预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6.负责全市文物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保管工作,负责绵阳博物馆陈列展览、藏品保管、宣传教育、安全保卫、产业开发、物业管理等日常工作;
7.负责全市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和维修保护工程的指导、监督工作; 8.组织开展文博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