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咸,字孝宗,上党(治今山西潞城)人,五胡十六国时期
后赵文臣,海阳王
石弘师傅。
续咸,性孝谨敦重,履道贞素。好学,师事京兆
杜预,专《春秋》、《郑氏易》、教授常数十人,博览群言,高才善文论。又修陈杜律,明达刑书。
永嘉中,历廷尉平、东安太守。
刘琨承制于并州,以为从事中郎。后遂没
石勒,勒以为理曹参军。持法平详,当时称其清裕,比之于公。
著《远游志》、《异物志》、《汲冢古文释》皆十卷,行于世。年九十七,死于
石季龙之世,季龙赠
仪同三司。
《
晋书·载记第五·
石勒下》:“勒将营邺宫,廷尉续咸上书切谏。勒大怒,曰:‘不斩此老臣。朕宫不得成也!’敕御史收之。中书令徐光进曰:‘陛下天资聪睿,超迈唐虞,而更不欲闻忠臣之言,岂夏癸、商辛之君邪?其言可用用之,不可用故当容之,奈何一旦以直言而斩列卿乎!’勒叹曰:‘为人君不得自专如是!岂不识此言之忠乎?向戏之尔。人家有百匹资,尚欲市别宅,况有天下之富,万乘之尊乎!终当缮之耳。且敕停作,成吾直臣之气也。’因赐咸绢百匹,稻百斛。”
《晋书·载记第五·石勒下》:“建德校尉王和掘得员石,铭曰:‘律权石,重四钧,同律度量衡,有新氏造。’议者未详,或以为瑞。参军续咸曰:‘王莽时物也。’其时兵乱之后,典度堙灭,遂命下礼官为准程定式。”
《后赵录·石勒传》:“勒如邺,议营新宫,廷尉续咸谏曰:‘臣闻唐虞之治,采椽茅茨,土阶三尺,羙彰于诗书;汉文惜百金不营露台,称之于千古。迨夏商之琼台瑶陛,楚章华,秦阿房,资财内竭,华夷外叛。’勒诏曰:‘且敕停作,以申吾直臣之气。’”(《
十六国春秋·后赵录》)
“
刘曜读书,志于广览,善属文,工草隶;石弘受经于杜嘏,诵律于续咸,好为文咏。”(《越缦堂读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