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顺序
法学术语
继承顺序简称“法定继承顺序”。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法定继承开始后,应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顺序在先的,优于顺序在后的,即有顺序在先的继承人存在并且主张权利时,就排除了顺序在后的继承人的权利。只有在无先一顺序的继承人,或先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放弃球丧失继承权时,方由后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确定依据
继承顺序的确定主要以继承人同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和经济上、日常生活上相互依赖的程度为依据。
法律规定
根据中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法定继承分为二个顺序。第一顺序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袓父母。丧失配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失配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视为第—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8 10:10
目录
概述
确定依据
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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