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案,英王亨利八世实行宗教改革期间由英格兰议会通过的关于王位继承问题的法案。
前后共三个:(一)1534年法案。宣布亨利八世与第二位王后安妮·波琳的婚姻合法,所生子女拥有王位继承权;剥夺第一位王后凯瑟琳(阿拉贡的)所生女儿玛利的王位继承权;授权国王要求所有臣民宣誓维护这些条款。(二)1536年法案。取代1534年法案,宣布亨利八世新娶王后简·西摩所生子女拥有王位继承权。(三)1544年法案。最终确定亨利八世三个子女的继位顺序:爱德华、玛利、伊丽莎白。1547年亨利八世去世后,其三子女均先后继承王位,即爱德华六世、玛利一世和伊丽莎白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