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商务局
绥化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绥化市商务局是绥化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开放、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市域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促进餐饮服务、酒类流通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及政策,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全市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监督管理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处理全市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协调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市利用外来投资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设立及变更的备案。依法监督检查外商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规章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备案企业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联合年报。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拟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十三)牵头拟订全市经济类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市开发区相关工作。牵头综合全市开发区(含经济类和科技类)情况。负责口岸、海关方面的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工作。协助指导全市对口部门做好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本行业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市经合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备案企业的数据统计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市经合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境外资金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承担对境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督察督办、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市商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驻外人员选派及出国人员政审等工作。
(三)行政法规科。承担商务领域年度目标调控、运行情况分析、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约,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拟订全市商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化流通方式发展趋势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扩大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的重大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
(四)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科。拟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和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流通秩序科。承担商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商务领域专业市场进行稽查,纠正处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负责管理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承担流通领域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承担“单用途预付卡”发行企业备案工作;负责煤炭经销企业备案工作;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相关管理工作,拟定药品流通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属物资企业监督、指导工作。
(六)市场体系建设科。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及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汽车)相关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全市农产品营销工作。
(七)流通业发展科。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商贸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负责商贸“老字号”保护与促进。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市会展业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八)对外贸易科。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和省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方面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等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负责加工贸易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全市贸易促进活动和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组织举办与贸易促进有关的商务活动;负责协调口岸、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相关工作。负责局属外贸企业的监督指导工作。
(九)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出口品牌和公共平台建设。负责全市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指导管理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开发区管理科。牵头拟订全市经济类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牵头综合全市开发区(含经济类和科技类)情况。承担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申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牵头负责开发区申报审核、分类综合及招商引资工作。
(十一)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拟订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的指导管理并开展相关交流活动。依法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会同市内有关部门承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境外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处置和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和管理对外援助有关工作和全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设立及变更的备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备案企业的数据统计分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承担商务外事相关活动的协调联络,管理多双边对我市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设立代表处的初审工作。
(十二)电子商务科。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对外合作与交流及跨境电子商务工作。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工作,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全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开展全市电子商务领域监测和分析工作。承担商务局官方网站的维护管理及电子政务建设。
(十三)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现任领导
绥化市商务局局长:杨立功
绥化市商务局副局长:刘晓峰
绥化市商务局副局长:孙冬明
绥化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孙杰
绥化市商务局三级调研员:沈彦玲
绥化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吴宗远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被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0 17:02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