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生物利用度(absolute bioavailablity,Fabs)是以静脉给药制剂(通常认为静脉给药制剂的生物利用度为100%)为参比制剂所获得的试验制剂(test product)中药物吸收进入体循环的相对量,以血管外给药口服、肺部、经皮、肌内注射给药等的试验制剂与静脉注射的参比制剂给药后的AUC比值来表示,反映了给药途径对药物吸收的影响,主要取决于药物的结构与性质。
一、概述
生物利用度(bioavailability,F)是指药物经血管外途径给药后吸收进入全身血液循环的相对量。生物利用度是个相对概念,是比较制剂之间利用度的尺度。根据比较研究时所采用的参比制剂reRrencepmduct不同,分为绝对生物利用度和相对生物利用度。
绝对生物利用度即以静脉给药制剂为参比制剂所获得的试验制剂中药物吸收进入体循环的相对量,以血管外给药口服、肺部、经皮、肌内注射给药等的试验制剂与静脉注射的参比制剂给药后的AUC比值来表示,反映了给药途径对药物吸收的影响,主要取决于药物的结构与性质。
二、绝对生物利用度的计算
(一)计算公式
Fabs=(AUCT·Div)/(AUCiv·DT)×100%
式中,AUC代表血药浓度一时间曲线下面积,下标T和iv分别代表试验制剂和静脉注射剂的参比制剂,D代表给药剂量(受试药物应具备线性动力学特征)。
(二)公式解析
体内的药物分布并不均衡,不同的脏器和组织的药物浓度和药物量并不相同,但在分布平衡后,不同脏器或组织内的药物浓度或量的比例是恒定的。因此,血药浓度与血容量的乘积是血液内的药物量,再乘以体内总药量与血液内药物量的比值即为全身的总药量。假设不同给药途径的机体的血液容量是相同的,同一药物血液内的药物浓度与血管外脏器或组织内的药物浓度的比例是相同的。因此,血管外给药吸收后体内的药物总量与血管内注射后体内的药物总量的比就等于血管外给的AUC与血管内注射的AUC之比。
(三)计算误区
血管外给药如口服时,进入胃肠道的药物经消化道黏膜上皮细胞和毛细血管内皮扩散进入血液,经门静脉、肝静脉、腔静脉、心脏,进入体循环,再分布到全身,一部分药物在血管内,另一部分在血管外,血管内外的药物浓度的比例为K,吸收进入体内的药物量等于血管内的药物浓度×血容量×K。同时药物被消除。药物总量即为血管外给药后的AUC×血容量×K。
静脉注射后,多数药物按二室或多室模型进行分布。其在分布相时,体内药物在各组织、器官的分布还未到达平衡,血液中的药物浓度与各器官的药物浓度比值(K)并不恒定,也即K值仍在变化,不是一个定值。以二室模型为例,药物先集中在包括血管在内的中央室,再向周边室转移。从血药浓度-时间曲线可见血药浓度快速下降,即分布相。假定药物在体内不消除,药物浓度在分布相随时间的变化而下降,分布平衡后血药浓度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但是,体内的药物是要消除的。当分布平衡后,血药浓度的变化仅反映药物的消除,在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上表现为消除相β。这是静脉注射药物后血药分布的一般规律。
所以,在计算AUC时,仅平衡后血药浓度的AUC才能代表体内的药物量,即消除相β与浓度轴的截距B点所围成的AUC。因为血药浓度-时间曲线图上的浓度为对数尺度,因此截距B点与实测C0的距离不能忽视。然而,目前大部分生物利用度的软件并没有注意到这一关键点,而是用静脉注射后实测的血药浓度计算AUC。其值明显大于实际面积,显然欠妥。
(四)方法矫正
生物利用度是计算吸收的药量占给药量的比值,给药的量是明确的。静脉给药的药物全部进入血管,其量与给药量相同;但血管外给药后吸收进入体内的药量无法获得,测到的是药物的浓度,而不是药物的量。体内的药物分布平衡后,血药浓度与全身其他器官组织药物浓度的比值是恒定的,因此血药浓度可以反映体内药物浓度,其与机体总量的乘积即为体内的药物总量。如果把机体的总量看作是固定的,则血药浓度可以代表体内的药物总量,但其先决条件是药物在体内的分布必须达到平衡。否则,血药浓度不代表体内的药物浓度,当然也不能反映体内的药物总量。如在理论上,静脉注射后0时,药物全部在血管内,血管外完全没有或基本没有药物,血药浓度仅代表血液中的药物量,其与血容量的乘积是体内的药物总量。如果用其代表全身的药物浓度,乘全身的容量,所得的值代表全身药物量,则大为扩大。随着时间的推移,血管内的药物逐渐向血管外扩散,血药浓度快速下降,而其他器官组织内的药物浓度快速增高,在分布平衡前,血药浓度与其他器官组织药物浓度的比值仍高于平衡后。因而,直接用分布相的血药浓度计算的AUC远大于其应该真正代表体内药物浓度的AUC。依据分布相的血药浓度分别计算两种方法分布相的AUC,相差3.18倍。但由于消除相的时间长,其对总体AUC的影响并不很大。目前的常规方法计算得到的AUC是实际代表全身药物浓度AUC的131%。目前的常规方法计算的绝对生物利用度为实际绝对生物利用度的79%,也就是说,目前方法低估了机体对药物的吸收和利用程度,应该引起重视。
三、绝对生物利用度的研究方法
(一)药物动力学研究
药物动力学研究就是采用人体生物利用度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测量不同时间点的生物样本(如全血、血浆、血清或尿液)中药物含量,获得药物浓度一时间曲线,经过适当的数据处理,计算出反映吸收程度和吸收速度的药物动力学参数,通常采用AUC、Cmax、tmax等参数,反映药物从制剂中释放吸收到体循环的速度和程度,再通过统计学分析比较,判断两制剂是否生物等效。
(二)药效动力学研究
在没有可行的药物动力学研究方法如无灵敏的血药浓度检测方法或浓度和效应之间无相关性等情况下,可以采用明确的可分级定量的客观临床药效学指标,获得药效—时间曲线,来比较生物利用度,建立等效性,使用该方法同样要经过方法学确证。
(三)临床比较试验
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可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参比制剂为对照的临床比较试验,以综合的疗效终点指标来验证两种制剂的等效性。但由于临床试验样本量有限或检测指标不够灵敏,该方法可能缺乏可行性,因此应尽量采用前述方法。
(四)体外研究
体外方法不能完全反映体内行为,因此一般不提倡用体外的方法来评价生物等效性。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采用体外方法来进行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研究。美国FDA规定,根据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高溶解度、高渗透性、快速溶出的口服制剂可以采用体外溶出度方法建立生物等效性。对于难溶性但高渗透性的药物,如果已建立良好的体内外相关关系,也可用体外溶出的研究来替代体内研究。此外,溶出试验还用于批次间质量的评价及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在建立了良好的体内外相关关系的基础上,体外溶出试验不仅可以作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指标,而且也可以反映产品在体内的行为。
四、绝对生物利用度的研究要求
(一)准试条件
绝对生物利用度试验属新药的临床试验范畴,需按照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要求进行。在受试制剂获得可进入临床试验许可的前提下,方可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评审委员会批准的药理临床试验基地来进行人体生物利用度试验。受托单位应就试验项目召开伦理委员会会议并取得通过,以确保试验的安全性。试验单位应与每个受试者分别签订知情同意书,参加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包括临床药物动力学研究人员、临床医师、分析检验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等。
(二)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建立和确证
生物样品中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定量分析方法的专属性和灵敏度是生物利用度试验成功的关键。首选色谱法,如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气相色谱法(GC)、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LC-MS、LC-MS-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GC-MS-MS)等,一般应采用内标法定量。必要时也可采用生物学方法或生物化学方法。
生物样品可以是全血、血清、血浆、尿液或其他组织匀浆液:一般取样量少、药物浓度低、内源性物质的干扰多,而且个体差异较大,因此必须根据待测物的结构、生物介质和预期的浓度范围,建立适宜的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
(三)方法学质量控制
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确证完成之后,可以开始测定未知样品。为保证所建立的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可靠性,在测定生物样品中的药物浓度时应采用质控样品进行质量控制。
每个未知样品一般测定一次,必要时可进行复测,来自同一个体的生物样品最好在同一分析批中测定。生物样品每个分析批测定时应建立新的标准曲线,并随行测定高、中、低三个浓度的质控样品,每个浓度多重样本,并应均匀分布在样品测试顺序中。每个分析批质控样品数不得少于末知样品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6个。质控样品测定结果的偏差一般应小于15%,低浓度点偏差一般应小于20%,最多允许33%的质控样品结果超限,且不得均在同一浓度。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则该分析批样品测试结果作废。
(四)测试结果的记录与提交报告的要求
分析方法的有效性应通过实验证明。建立一般性和特殊性标准操作规程,保存完整的实验记录是分析方法有效性的基本要素。生物分析方法建立中产生的数据和质控样品测试结果应全部记录并妥善保存,并提供足够的可供评价的方法学建立和样品分析数据。在临床报告中,应详细描述所用的分析方法,引用已有的参考文献,提供每天的标准曲线、质控样品及未知样品的结果计算过程。还应提供全部未知样品分析的色谱图,包括全部相关的标准曲线和质控样品的色谱图,以供审查。
五、绝对生物利用度的测定实验
1.受试者的选择
试验方案中应明确受试者的入选和剔除条件。应当尽量使个体间差异减到最小,以便能检测出制剂间的差异。
一般情况应选择健康男性,特殊情况应说明原因,如妇科用药。儿童用药应在成人中进行。特殊作用的药品,则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受试者。如待测药物存在已知的不良反应,可能带来安全隐患,也可考虑选择患者作为受试者。受试者年龄一般为18~40周岁,同一批受试者年龄不宜相差10岁以上。体重与标准体重相差±10%,同一批受试者体重(kg)应相近。受试者应经过全面体检,身体健康,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体格检查示血压、心率、心电图、呼吸状况、肝、肾功能和血象无异常,避免药物体内过程受到疾病干扰。根据药物类别和安全性情况,还应在试验前、试验期间、试验后进行特殊项目检查,如降糖药应检查血糖水平。无过敏史、无体位性低血压史。
2.受试者例数与分组
受试者例数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一般要求18~24例.即可满足大多数药物对样本量的要求,但对某些变异性大的药物可适当增加例数。受试者分组必须遵循随机化原则,各组间应具有可比性,两组例数最好相等。
3.参比制剂和试验制剂
参比制剂的质量直接影响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参比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应合格,参比制剂选择的原则是:进行绝对生物利用度研究时选用上市的静脉注射剂为参比制剂;进行相对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研究时,应选择国内外同类上市主导产品作为参比制剂。
试验制剂应为符合临床应用质量标准的放大试验产品。应提供试验制剂和参比制剂的体外溶出度比较(n≥12)数据,以及稳定性、含量或效价数据、批间一致性报告等。个别药物尚需提供多晶型及光学异构体的资料。
参比制剂和试验制剂均应注明研制单位、批号、规格、保存条件、有效期等。参比制剂和试验制剂实测含量差异应在5%之内。试验结束后试验制剂和参比制剂应保留足够长时间直到产品批准上市以备查。
4.给药剂量
一般情况下普通制剂仅进行单剂量给药研究即可,给药剂量应与临床单次用药剂量一致,有时为了达到检测要求,也可以加倍给药剂量,但一般不得超过临床推荐的单次最大剂量。试验制剂和参比制剂最好应用相等剂量,需要使用不同剂量时,应说明理由,并提供所用剂量范围内的线性药物动力学特征依据,结果可以剂量校正方式计算生物利用度。
在下列情况下,可考虑多次给药达稳态后,用稳态血药浓度估算生物利用度:①药物吸收程度相差不大,但吸收速度有较大差异;②生物利用度个体差异大;③缓释、控释制剂;④当单次给药后原药或代谢产物浓度很低,不能用相应的分析方法准确测得时。进行多次给药研究应按临床推荐的给药方案给药,连续3次测定谷浓度确定血药浓度达稳态后,选择一个给药间隔取样进行测定,并据此计算生物利用度。
5.实验设计
交叉设计是目前应用最多、最广的方法,因为多数药物吸收和清除在个体之间均存在很大变异,个体间的变异系数远远大于个体内变异系数,因此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研究一般要求按自身交叉对照的方法设计。把受试者随机分为几组,一组受试者先服用试验制剂,后服用参比制剂;另一组受试者先服用参比制剂,后服用试验制剂。两顺序间应有足够长的间隔时间,为洗净期,设定洗净期是为了消除制剂间的互相干扰,洗净期应不少于药物的10个半衰期,通常为1周或2周。这样,对每位受试者都间隔接受两次或多次的处理,相当于自身对照,可以将制剂因素对药物吸收的影响与其他因素区分开来,减少了不同试验周期和个体差异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根据试验制剂数量不同可分别采用2×2交叉、3×3交叉、4×4交叉设计。如果是两种制剂比较,可选择双制剂、双周期的2×2交叉设计。如果试验包括3种制剂(如2种试验制剂和1种参比制剂)时,宜采用3制剂3周期3×3拉丁方试验设计。每个周期间的洗净期通常为1周或2周。
但有些药物或其活性代谢物半衰期很长时,则难以按此方法设计实施,在此情况下可能需要按平行组法设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