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老人,
汉语成语,拼音是jiàng xiàn lǎo rén,意思是指高寿之人。出自《
左传·襄公三十年》。
《左传·襄公三十年》载:晋悼夫人款待筑杞城归来的舆人,中有绛县人某,问其岁数,他说:“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师旷按六十日轮一甲子推算,曰:“七十三年矣。”史赵说:“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数也。”士文伯说:“然则,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也。”后因以“绛县老人”为高寿之人的代称。
三月,癸未。晋悼夫人食舆人之城杞者。绛县人或年长矣,无子,而往与于食。有与疑年,使之年。曰:「臣小人也,不知纪年。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于今,三之一也。」吏走问诸朝,师旷曰:「鲁叔仲惠伯会郤成子于承匡之岁也。是岁也,狄伐鲁,叔孙庄叔于是乎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及虺也豹也,而皆以名其子,七十三年矣。」史赵曰:「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数也。」士文伯曰:「然则二万二千六百有六旬也。」晋·杜预注:「史赵,晋大史。亥字二画在上,并三六为身,如算之六。」
亥字 四百四十五番甲子 算甲子 绛人甲子 绛年 绛县老人
绛老清
钱谦益 《序》:“里中王氏兆吉 纂修族谱,既卒事,以余为绛县之老人,就而问焉。”
宋
秦观 《代谢历日表》:“宣布诏条,预识金穰之岁;省观风俗,不疑绛老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