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2月22日,毛泽东给中华民族革命同盟领导人复信,表示完全同意他们来信的意见。信中介绍了红军在西北的行动纯为进入抗日阵地,当此国亡无日之时,中共和红军的志愿仅仅在于抗日救亡。
1935年7月成立的中华民族革命同盟,1937年9月自行解散。中华民族革命同盟,指一九三三年福建事变失败后,
李济深、陈铭枢、
蒋光鼐、
蔡廷锴等于一九三五年在香港建立的国民党民主派的秘密政治组织,办有《民族战线》等报刊,宣传抗日反蒋。
这个政治组织的存续,正值中共倡导并力促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华民族革命同盟是中共主张的积极响应者。这个组织的代表亲赴
苏联莫斯科与中共代表谈判合作事宜,达成合作共识。中华民族革命同盟的主张与活动,说明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在增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战略策略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说明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构中,中间政治力量如
中华民族革命同盟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接到了你们的信,完全同意你们信上的意见。我们与晋绥当局之间尚缺乏必要的与诚意的联系,对于当前迫切的救亡任务是非常不利的。我们坚决申明:完全同情于晋绥当局及军队与人民真正抵抗日寇捍卫疆土的决心与行动,我们愿以全力为他们援助。今年春间红军渡河东进,原以冀察为目的地,以日寇为正面敌,不幸不见谅于阎[4]蒋两先生,是以引军西还,静待他们之谅解。红军虽迫切愿望迅速进入抗日阵地的最前线,但必须先求得当地友军之谅解,在没有取得谅解以前,红军决不冒然开进。如果晋绥当局真心抗日,而又于他们认为必要时,红军当与之订立合作协定,在协定中规定划分防线,互相援助,保证给养补充,并统一作战指挥等事项。如果此协定能够订立,红军依据此协定进入
晋绥抗战地段,则红军当唯抗战之利益是务,决不干涉当地之行政与决不对友军有任何不利的行动。来信问到红军在西北的战略企图,我们告诉你们,红军的唯一企图在保卫
西北与
华北,目前是集中于
陕甘宁地区,首先求得
国民党军队的谅解,在合作基础上共同进入抗日阵地,舍此并无其他企图。我们现已向西北一切国民党军队发表申明:红军自动地停止攻击他们,仅在他们进攻时采取必需之自卫手段,在为自卫而缴获他们的人员武器,如果他们转至抗日时,一律送还,他们向抗日阵地转移时,不许红军任何人员有任何妨碍他们的举动,并须予以一切可能的援助。总之,当此国亡无日之时,我们的志愿是抗日救亡,也仅仅在于抗日救亡。各方虽尚有若干对我们怀抱疑虑的人,但悠长的岁月将证明我们所说的就是我们所做的。你们为民族解放而奋斗,我谨代表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与我们的红军,向你们献上热烈的敬意,希望双方结成坚固的阵线,为驱逐日本帝国主义而斗争到底,并望你们推动各方首先是晋绥当局迅速执行抗战并成立各派的联合阵线,我们亦正在向各方面这样去做。专此奉复。谨致民族革命的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