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制也叫“经理角色理论”,它是由加拿大麦吉大学的亨利·明茨伯格(Henry Mintzberg)于60年代末期,采用观察法对管理者的实际活动进行观察、记录、分析、挑战传统的
管理职能理论,提出了经理角色理论,旨在揭示领导者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在做什么。
经理制也叫“经理角色理论”,它是由加拿大麦吉大学的亨利·明茨伯格(Henry Mintzberg)于60年代末期,采用观察法对管理者的实际活动进行观察、记录、分析、挑战传统的
管理职能理论,提出了经理角色理论,旨在揭示领导者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在做什么。
明茨伯格认为:经理是掌管一个正式机构或其分支单位的人。他被赋予管理他的组织机构的法定权力,从而使他的工作具有两个基本目的:第一,经理必须保持其机构有效地提供规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第二,经理必须保证其机构能够满足控制机构的人的要求。此外,他必须是本机构与外部联系的纽带,必须对本机构现行系统的运转承担责任。
经理为实现其工作目的,就要扮演十种不同但却相互联系的角色。这十种角色分为三类:人际关系方面的角色,包括挂名首脑、领导者、联络者等三种;信息传递方面的角色,包括监听者、传播者、发言人等三种;决策制定方面的角色,包括企业家、故障排除者(或称混乱驾驭者)、资源分配者、谈判者四种。各种角色描述及其特征活动见表一。
后续的研究证据一般都支持这样一种观点,即不论何种类型的组织和在组织的哪个层次上,管理者都扮演着相似的角色。但其侧重点是随组织的等级层次变化的,特别是传播者、挂名首脑、谈判者、联络者和发言人等角色,对于高层管理者要比底层管理者更重要;相反,领导者对于底层管理者,要比中、高层管理者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