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斗争
经济学术语
经济斗争指为自身经济利益而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斗争,通常是指被统治阶级为争取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斗争。他与政治斗争的区别主要看斗争目的,有些情况是这样的,开始是经济斗争后来逐渐转为政治斗争,经济斗争的形式包括罢工、示威游行等,也有采用武装斗争形式的。但是所有经济斗争取得成功的最根本的方法只能采取以夺取政权为目的的政治斗争。
斗争成果
民国11年(1922)9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为迫使路矿当局履行罢工签订的13协议,进行了一系列的斗争。主要有:一是同年10月粉碎萍矿少数工头职员,以及反对工人俱乐部而组织的游乐部,乘胜打破20多年的包工制,改为合作分帐制,巩固工人俱乐部的地位;二是同年10月和翌年: 月,先后领导永和煤矿和株洲转运工人罢工取得胜利,使这两处也实行安源大罢工的13条协议;三是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向矿局围素欠饱和年终半个月夹薪,打破矿局试图以拒发年终夹薪而逐步推翻13条协议的企图,取得了第一次年终夹薪。
捍卫工人俱乐部等
民国12年(1923)京汉铁路“二。七”惨案后,全国各地工会多遭封闭或溃散,全国工人运动转入低潮,在此期间,路矿当局、汉冶萍公司和
北洋政府交通部,曾采用多种手段图谋封闭和瓦解工人俱乐部。在中共安源地委的领导下,安源路矿工人与敌人进行坚决的斗争,使工人俱乐部在全国工运低潮中巍然独存,成为工运低潮中的旗帜和支柱。这些斗争主要有:
二·七惨案后
北洋政府交通部、直鲁豫三省巡阅使吴佩孚,均来电催促封闭安源工人俱乐部。同年5月,汉冶萍公司派人晋见江西督军蔡成勋,请求蔡令赣西镇守使封闭取消安源工人俱乐部。工人俱乐部得知这些消息后,严密布置,严加防范,工人做侦探,把口子,日夜巡逻,严惩工贼,并暗中把守邮政、电报、电话及交通机关,资本家稍有动作,或用军队包围工人,工人即包围矿区机关和职员,声言要死大家死在一块,当局终不敢向工人动武。
粉碎矿局和三角同盟的内外夹攻
民国12年(1923)冬接任安源矿长的黄锡质,曾向汉冶萍公司保证6个月内摧垮工人俱乐部,他一方面派奸细混入俱乐部侦探内情,从内部挑拨分化。另一方面由工人职员协济会纠集基督教会和无政府党,组成三角同盟,向工人俱乐部发动思想政治进攻,分化瓦解工人俱乐部的组织,再准备由地方官府动以武力,一举摧垮俱乐部。工人俱乐部发现这一阴谋后,一面向黄锡康发出“如破坏俱乐部,即全家性命危险”的严重警告。一面揭露职工协济会、无政府党,开展反对基督教的运动。经过斗争,黄锡赓吓得赶紧向公司提出辞呈,于同年9月离开安源。无政府党也处处遭到反对,不久在安源也悄声匿迹。
为年终夹薪而举行第二次罢工
民国13年(1924)下半年,因矿局屡月欠饷,工人生活苦不堪言。当年12月,各工作处工人自发地向本处职员围素欠饷,又听说矿局将取消13条协议中的年终夹薪,勾结军队武装解散工人俱乐部,围索欠恼逐渐变成集众示威。当局只好答应在元旦前发给半个月夹薪,但到12月20日,仅发给窿内工人矿票1元,窿外工人2元。工人对此大为不满,当日下午二、三千人包围正召开工作处长会的矿公事房,要求发给欠饷。当局答应当月每人发矿票3元,1月5日前发半个月欠饷。但到1月5日,当局不但下发给欠饷,反而勾结军队企图以武力封闭工人俱乐部,于是全矿工人掀起索饷风潮。同年5月,矿局修理厂总监工暗中给少数工人增加工资,借以拉拢一部分工人。此事彼该厂工人得知后,群起要求普遍增加工资。不几天讯传全矿,各工作处都提出增加工资的要求。6月中旬,工人聚集矿局公事房,要求普遍增加工资,形成局部罢工。但矿局以公司亏损为由,仍宣布取消工人年终夹薪,俱乐部认为矿局此举是有意推翻13条协议,于是通过报纸向全国工团和社会各界发出快邮代电,请求援助。一面召集全体十代表会议,决定组织工人用和平手段向矿局索饷。四处张贴标语,井派出工人纠察队员1600余名维持秩序,防备军警武装干涉,从一月6日起,工人多日罢工索饱。8日,原煤产量由2000吨减至1600吨,9日减至1000吨,窿外各机器制造厂几乎全部罢工。安源商会和地方保卫团表示愿竭力调停,矿警队亦致电汉冶萍公司代为催款发饷。由于工人坚持斗争和社会各界同情,一月15日,矿局只得搜集矿票先发年终夹薪的一半,其余一半等17日用临时支票发给,这次斗争终于取得完全胜利。
以阻运焦煤进行索饷斗争
民国14年(1925)罢工以后,矿局仍然拖欠工饷。这是因为汉冶萍公司经济进一步恶化,公司将这种恶果转嫁给工人,以支撑残局。另外日本帝国主义和公司买办集团蓄意以饿困来激怒工人,为武力镇压制造借口,这样,象过去围困矿局索饷已不能进行。同年3月中旬,俱乐部致函矿局,10日之内不发清欠饷,则现存煤焦一律停运。但矿局久不答复,工人于是从3月30日起停运焦煤,矿局仍久无答复。4月21日全矿出煤由2000吨减至900吨,22日减至350吨,24日完全停顿,这时,汉冶公司和日本正策划“整顿”萍矿。公司日本顾问吉川雄辅和日本制铁所所长齐藤,在公司会计所长等的陪同下,于4月21日来安源实地观察,4月22日吉川一行到紫家冲时,1000余工人即上前围住索饷。恰逢当地农民挑粪路过,愤怒已极的工人提起粪桶,将粪便泼向洋人和矿局职员,并将洋人坐的轿子打得稀烂。吉川一伙逃回安源后,次日上午又有1000余工人包围吉川住处盛公祠,要求公司从速拨款救济,吓得吉川等答应5月10日前汇6万元相敷衍后,提前离开安源。事后代矿长舒修泰请萍乡镇守使署加派一营军队到安源,加上原有驻军和矿警,矿上兵力已近2000人,大有动武之势。俱乐部一面在报纸上揭露矿、局动武图谋。一面表示,若敢于动武,将同归于尽。同时要求矿局将所存煤焦从速拍卖,发清欠饷,以解工人倒悬之急。又邀地方军政绅商讨论救急之策。迫于各方压力,矿局只得同意减价拍卖煤焦以救急。阻运坚持到5月中旬,汉冶萍公司才先后汇来现洋18万元,发清2个月的欠饷,其余欠饷由矿局卖煤和挪借发给。这次以阻运煤焦为手段的索饷斗争,坚持了数月之久。
结果
十一月经济罢工民国16年(1927)11月初,中共湖南省委派李运均来安源,召开临时市委扩大会议,选举委员和候补委员11人,成立中共安源市委。市委一面派人分赴萍乡农村发动游击战争,一面领导萍矿工人举行经济罢工。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以后,萍矿生产再次转入萧条,大批工人失业,在业工人薪饱无着。市委决定发动一次经济罢工,并将单纯的经济斗争变为含有政治意义的武装暴动。这次罢工提出13条要求,主要有每月按期发怕,发清欠饷,恢复失业工人工作。实行矿局经济公平,不得逮捕工人,保证言论集会结社罢工绝对自由;年终发给夹薪一个月等等。选举产生罢工委员会,同时组织纠察队、特务队和交通队。18日罢工开始。凌晨5时汽笛长呜,工人包围矿局总工事房和矿长和职员,要求矿局答应13条条件。萍乡县长和驻军团长多次试图召集工人大会,对工人实行分化瓦解,均因遭到工人反对而未得逞。相持4天后,驻军以收押矿长为名,将矿长从工人包围中抢走加以保护。11月24日县长和驻军团长出面,敷衍地答应工人的大部分要求,矿局给每个工人发5角钱,工人即陆续上工,罢工至此结束。这次罢工由于在工人运动处于低潮的形势下仓促发动,不仅没有由经济罢工转变为政治罢工和武装暴动,而且经济要求也多数未能实现,基本上失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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