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文化馆(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为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以繁荣群众文化生活为己任,崇德尚艺,以文化人,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国家一级文化馆。她的前身是
绍兴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79年6月7日。2011年7月,省文化厅发文,改名为绍兴市文化馆。
2014年度,绍兴市文化馆有在职干部职工58人,其中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17人,大中专以上学历55人。内设综合办公室、表演艺术指导中心、社会文化协调中心、视觉艺术指导中心、信息调研创作中心、数字网络服务中心、场馆服务管理中心、非遗传承保护中心8个部室。
2014年11月28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绍兴市文化馆搬迁到绍兴市文化中心。绍兴市文化馆新馆位于市文化中心的南区,整个场馆建筑布局分为四层,总建筑面积20429平方米。新投入使用的绍兴市文化馆,将围绕『扩大开放、丰富活动、聚集人气、提高效能』目标,借助新场馆展示新气象,放飞文化新梦想,坚持以『三新』为发展目标、『三以』为追求标准,着力打造公共文化服务的『四中心』,即创新思维、创新举措、创新载体,以群众需求为目标、群众满意为标准、文化惠民为己任,努力打造集文化活动、展示、体验、交流、休闲于一体,具有绍兴地域特色的文化活动中心、才艺展示中心、社会文化指导培训中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使之成为展示绍兴大城市形象的文化客厅、广大市民共同的文化家园、基层群众展示才艺的生动平台。
2006年,馆党支部被评为绍兴市“五好”基层党组织;2009年,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2010年,荣获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特别贡献奖;2012年,获浙江省“文化走亲”先进单位称号;2013年,获绍兴市级“
五好党支部”称号,获市级先进档案工作集体称号。
2019年11月12日,入选国家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获得对“徐文长故事、童谣(绍兴童谣)、王羲之传说、目连戏(绍兴目连戏)、绍兴平湖调、摊簧(绍兴摊簧)、绍兴词调、水乡社戏”的保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