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非盈利事业单位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位于绍兴市的非盈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等。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市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牵头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实施全市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二)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起草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市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四)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数字绍兴建设。
(五)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铁路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六)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计划、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七)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八)负责全市基本建设、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市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各级重点工程建设临时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九)统筹全市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市“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指导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十一)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三)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市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全市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制定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粮食、肉类等物资储备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市级储备粮肉等行政管理。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等工作。保障军粮供应数量和质量。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权限和规则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负责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重要行业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十六)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综合协调前方指挥机构、市直单位、区、县(市)的对口工作。分类指导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督促落实与对口地区之间的合作协议。牵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
(十七)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制定能源运行调节政策。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指导实施全市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综合协调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傅陆平
党组书记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兼管市发展规划研究工程院。
主任
黄奇凡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协助主任负责物价和委机关财务审批工作。分管价格调控管理处、服务业价格管理处、收费管理处;兼管价格监督检查局、成本调查监审局、市价格监测中心、市价格认证中心。协助联系财务审计处。
王兴贤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国民经济综合、中长期发展规划、环境资源与区域发展、海洋经济、财金金融、经济动员和委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处(市国动委经济动员办公室)、规划与地区发展处(海洋管理办公室)。协助联系办公室。
王国锋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书记主任负责党务、群团、人事、纪检、监察和对口支援工作;分管政治处、监察室、对口支援办公室。
许永明
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和粮食工作;分管农村经济发展处(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粮食购销调控处(军粮管理办公 室)、粮食管理监督处;兼管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董祖望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社会发展、高技术产业、越商回归、国内经济合作工作;分管社会发展处、高技术产业处(产业发展处)、合作交流处。
王 辉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重大项目稽察和能源工作。分管投资与外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市重大项目前期办公室、能源与交通处)、基本建设综合处(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李斌
副主任
韦星
副主任(挂职)
何坚刚
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主任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工作。分管综合体改处、城乡体改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处)。
王永火
市现代服务业管理局局长
协助主任负责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主持市现代服务业管理局工作。
张莹 副主任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处理、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和政务工作;负责起草委内综合性、政策性文件和有关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等工作;处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意见、提案;负责建立健全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委内会议及全市综合性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秘、督查、信息、保密、档案、信访、保卫、电子政务、行政管理、后勤事务等工作。
二、政治处
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宣传、教育、培训、普法教育、出国报批等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委领导抓好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三、监察室
协助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本部门及委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研究制定本部门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本部门及委属单位检查、监督对象的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指导、联系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粮食局的纪检监察和行风工作。
四、财务审计处
负责委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和专项资金、基金的会计核算并监督检查;负责委属事业单位经费核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负责委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指导全市粮食财政补贴结算,负责本级补贴拨付结算工作;会同农业发展银行对全市粮食政策性贷款资金的“封闭运行”管理;指导全市粮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编报全市粮食财务报表和粮食财务状况分析。
五、国民经济综合处(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和平衡各项专项计划;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运行状况进行监测,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预测、预警及对策建议;研究提出收入分配和居民消费调节等有关政策建议并对国民经济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分析全市资金平衡状况和财政、金融、证券、保险等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运筹与衔接,提出筹措重点建设资金的政策建议;会同或参与制订财政、金融、投资体制的改革方案;申报企业债券发行和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六、规划与环资地区处(海洋管理办公室)
研究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综合性产业政策、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衔接协调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负责发展规划的立项、论证、衔接、审核、评估调整等工作;指导部门和地方中长期规划编制;参与研究城市化发展战略、规划,参与城乡规划审查、小城镇改革发展试点和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区域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参与土地利用、开发区(园区)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用地、水土保持方案和涉海项目审查权;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海洋开发项目,负责安排重点流域环境治理项目以及相关资金补助计划;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海水利用、环境保护项目,负责安排市循环经济、低碳发展资金补助计划;归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协调推进低碳经济发展;承担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投资与外资处(市重大项目前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处)
研究提出全市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资金来源和投资导向,负责提出全市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中长期规划、投资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的投资计划,负责预算外资金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计划管理;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负责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规模、投资项目的汇总管理;研究起草有关投资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全市民间投资登记备案和核准制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投向;研究提出借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指导和监督外资的使用;负责安排和上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全市外商投资导向,负责安排和上报外商投资重大项目;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研究提出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衔接平衡能源、交通等行业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方面的对外合作,提出或审核能源、交通等项目的年度专项拨款和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计划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建、政法、党政机关办公楼、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的安排和申报工作。
八、基本建设综合处(市重点办、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负责全市基本建设的综合管理和市重点工程的实施管理,研究制定有关管理政策改革措施;负责限额内及市级单位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查;参与指导和协调全市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审查工程定额和费用,审定颁发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价格、收费标准和建设指标参数;研究报批省重点建设项目,审查确定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工期考核和竣工验收、评价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会同财政、国土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评审后核定;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咨询业的管理。
研究提出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的管理办法;对国家、省和市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稽察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并负责监督被稽察单位整改落实。
九、社会发展处
研究社会发展战略,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的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申报向省和国家争取的社会发展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向上级部门争取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协调各项社会事业之间及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高校中专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和高校中专新建、扩建、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参与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制定、改革和管理。
负责申报向省和国家争取的服务行业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各专业市场的培育和建设;负责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计划管理,参与研究制定内外贸及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十、高技术产业处(产业发展处)
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资金,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参与科技三项经费的计划管理和合理配置;组织对提高国民经济素质起促进作用和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化前期关健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申报高技术产业的重大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重点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衔接平衡规划的实施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工作,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研究提出工业产业的发展战略;负责工业各行业国家 和省级重大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参与重大项目布局和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全市石油、天然气、化肥、农药、纸及纸浆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基础产业的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和项目布局。
十一、农村经济发展处(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农业、畜牧、水产、饲养、农垦、乡镇企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产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申报农业、林业、水利限额以上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安排农林基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计划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负责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开展对全市农业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依法管理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负责建设项目的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农业区域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
十二、综合体改处
负责研究宏观经济调节中体制改革问题,提出财政、税收、物价改革、金融市场培育发展、投融资体制、收入分配、就业政策、劳动保障等体制改革对策建议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研究制订计划、投资、流通、电力、交通等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对外开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中体制政策问题,提出加入WTO后在接轨国际经济中的有关体制、运作机制、制度建设和加强外经、外资、外贸工作的对策建议及相应的配套措施;研究经济开发、开放区体制的改革。
十三、城乡体改处(挂中介组织发展处牌子)
负责统筹城乡发展中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提出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的对策建议及相应的措施;组织、协调、指导县级和小城镇改革试点和协调中心镇的改革工作;研究城市化及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
负责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提出科教文卫领域改革和加快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事业发展微观机制完善的对策建议及相应的配套措施;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公益性事业机构体制创新、社会事业社会办途径及制度,民办科技、教育、医疗服务等规范发展等问题;组织、协调、指导城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研究公共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十四、粮食购销调控处(市军粮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调控全市粮食市场,落实粮食应急预案,实现供需平衡和市场稳定;组织实施全市粮油购销、调拨和储备业务,落实市县粮食储备规模和出入库轮换计划,组织市内“订单”收购,建立对外产销协作渠道,积极培育粮食市场,了解粮食市场动态,建立信息网络,调剂余缺品种;安排好军粮供应和灾区、贫困地区及库区移民的粮食供应;引导农村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和品种优化;指导粮食收储企业业务运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承担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收集、编报粮食工作信息,并对全市粮食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
十五、粮食管理监督处
制定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组织、指导、检查全市粮油仓储工作,推广先进保粮技术,提高科学保粮水平;管住管好市本级储备粮,确保储粮安全;开展对农村安全储粮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粮食质量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的行业管理和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组织推广先进粮油加工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负责指导直属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和抗台防汛。
十六、价格调控管理处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订价格改革的中长期规划;测算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制订价格调控措施;负责价格政策协调工作;组织市本级并指导全市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和风险基金制度及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负责市场商品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负责全市工农业商品和经营服务的成本的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建立绍兴价格网,及时向政府提供价格动态信息,统一发布价格信息和价格浮动补贴标准;负责价格认定和价格认证的指导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十七、服务业价格管理处
负责全市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制订和调整审批权限内的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价格,以及随价格收取的费用标准;制订有关价格干预措施,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实施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审制度;制定、调整和核准价格审批权限内的房地产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等;协调、指导有关商品生产流通行业组织和有关经营服务行业的价格自律工作;协调商品和服务价格争议。
十八、收费管理处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公益性服务收费;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调整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定期验审点门票价格;指导有关收费的成本、费用调查;参与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协调全市收费争议。
十九、合作交流处
研究制定全市国内合作交流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国内引进统计上报、浙商回归和浙商营销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国内经贸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及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绍兴到外地、外地到绍兴的国内招商引资和展览等经贸合作活动,做好市国内合作交流代表团出访和接待外地国内合作交流代表团来访的组织、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区域合作工作,开展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合作与交流工作,做好参加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杭州都市经济圈和浙东经济合作区市长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有关财政贴息合作项目的计划编制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国内合作交流系统行业指导工作。
二十、对口支援办公室
负责拟订对口支援新疆阿瓦提县、西藏那曲地区、青海海西州等援建政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市级部门对口支援工作,协调联络市对口援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和对口帮扶四川贫困地区脱贫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承担市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 、市现代服务业管理局综合协调处
负责服务业工作规划政策、年度计划、重大活动、考核评估、联动机制的统筹协调。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建议;提出全市服务业年度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综合分析服务发展形势,监测、预测全市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实施对县(市、区)和实际有关部门服务业发展工作年度考核;统筹推进现代物流等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品牌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市现代服务业管理局服务业发展处
负责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集聚区的推进建设。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做好重大服务项目的审核申报;建立服务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提出重点企业建设计划;统筹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去培育工作;指导市区企业转型发展服务业工作;负责全市棉花、玉米等重要物资调控、储备的计划管理和储运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全市重要商品的收储、轮换和投放,做好农产品关税配额申报的有关工作。
直属单位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局 :负责人-章国平,地址- 绍兴市人民中路182-186号
绍兴市发展规划研究工程院 :负责人-傅陆平,地址-绍兴市人民中路182-186号
绍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人-裘纪言 ,地址- 绍兴市人民中路182-186号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监审局:负责人 - 宋隽,地址 -绍兴市解放南路245号4楼
绍兴市价格监测中心 :负责人- 汤慧芳,地址 -绍兴市解放南路245号4楼
绍兴市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曹建国,地址 -绍兴市解放南路245号4楼
绍兴市价格监测中心
承担市区价格监测工作,指导各县(市)的价格监测工作;负责做好价格预测预警工作;建立价格监测网络;调查分析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及时提供价格动态信息,为市政府决策服务。
绍兴市发展规划研究工程院
负责全市中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研究和编制;负责区域经济发展、行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等问题提出前瞻性思路;配合主管部门组好政府投资项目评估;对规划、决策、建设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单位地址
绍兴市人民西路300号。
参考资料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职能.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2012-05-03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分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2012-11-18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4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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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