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绍兴市政府工作单位,现任主任是马晔军。
机构职能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协调、修改和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市政府重要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部分重要讲话等文稿。牵头组织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市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二)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负责组织和参与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三)对经济形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对市政府重要工作、重大政策落实状况进行跟踪调研,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重要决策咨询信息,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地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六)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向市政府领导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及各部门各地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八)负责向上级收集、整理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九)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工作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各地副市(地)级以上党政领导来绍接待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接待工作。
(十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十三)研究
行政立法、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
(十四)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指导;参与研究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政府法制干部的培训和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法制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指导全市的仲裁工作。
(十七)代表市政府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新闻。
(十八)承办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工作。
(十九)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承担市政府办公室日常政务和事务联络工作。统一管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需办理的文件,包括收文、分发、传阅、承办、催办、清退、立卷;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初审有关处室起草的文件,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抄件;承担“第一读者”工作,编辑《市政府领导活动纪事》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简报》;参与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收发、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等工作;管理和使用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印章、介绍信;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重要政务活动新闻发布准备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和全市性会议的通知,参与做好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收集及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负责《中国城市年鉴》、《浙江年鉴》、《绍兴年鉴》等有关绍兴条目的组织和撰写工作。
(二)综合处 负责对市长、秘书长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及有关会议纪要整理;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整理;负责口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传达、落实、督查及办理情况反馈;参与涉及对口范围内的公文办理和工作调研、政策协调和对外联络沟通及政务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政办通报》的编辑工作;协助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三)政治处 负责办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干部和职工的考察、选拔、调配、任免、聘用等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监察、考评、奖惩等工作;负责干部和职工的学习、教育、培训;做好驻京、驻沪等驻外办事处和市节会办有关工作的联络工作;做好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市政府秘书长(主任)会议以及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等会议通知、会议纪要整理及有关会务工作;负责与直属事业单位联系联络工作。做好因公出国(境)审批服务工作。
(四)城建处 做好分口副市长秘书工作;负责对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召集会议的讲话起草、材料准备、会务组织及有关会议纪要整理;负责口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传达、落实、督查及办理情况反馈;参与涉及对口范围内的公文办理和工作调研、政策协调和对外联络沟通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协助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五)工业处 做好分口副市长秘书工作;负责对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召集会议的讲话起草、材料准备、会务组织及有关会议纪要整理;负责口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传达、落实、督查及办理情况反馈;参与涉及对口范围内的公文办理和工作调研、政策协调和对外联络沟通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协助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六)交通处 做好分口副市长秘书工作;负责对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召集会议的讲话起草、材料准备、会务组织及有关会议纪要整理;负责口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传达、落实、督查及办理情况反馈;参与涉及对口范围内的公文办理和工作调研、政策协调和对外联络沟通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承办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协助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七)教卫处 做好分口副市长秘书工作;负责对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召集会议的讲话起草、材料准备、会务组织及有关会议纪要整理;负责口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传达、落实、督查及办理情况反馈;参与涉及对口范围内的公文办理和工作调研、政策协调和对外联络沟通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协助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八)商贸处 做好分口副市长秘书工作;负责对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召集会议的讲话起草、材料准备、会务组织及有关会议纪要整理;负责口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传达、落实、督查及办理情况反馈;参与涉及对口范围内的公文办理和工作调研、政策协调和对外联络沟通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协助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九)农业处 做好分口副市长秘书工作;负责对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召集会议的讲话起草、材料准备、会务组织及有关会议纪要整理;负责口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传达、落实、督查及办理情况反馈;参与涉及对口范围内的公文办理和工作调研、政策协调和对外联络沟通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协助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十)市政府督查室 配合做好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办理和督查工作;组织交办、指导检查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贯彻上级政府和市政府重要文件、领导指示、重大决策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政府专题协调会议等决定事项的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承办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信息处 负责市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报送和处理,及时编辑《绍兴政务》、《参阅件》、《专报信息》、《情况专报》、《送阅件》等;协助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网络建设。
(十二)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负责各地党委和政府系统副市(地)级以上领导来绍接待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及时报告来宾往来情况;编制接待宣传资料,整理和积累接待资料;参与全市性重大活动,配合做好市政府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接待工作;协助市人大、市政协安排好副省级以上内宾的接待。做好驻地外地的有关老领导的慰问工作。
(十三)政报室 负责《绍兴政报》组稿、编辑、印刷、发放等工作;增强政报服务社会、服务部门、服务基层的功能。
(十四)行政处 负责处理办机关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后勤福利等有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办机关有关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与市会计结算中心的联系工作;负责办机关离退休人员的联络、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法规处(挂政府法制监督处牌子) 组织编制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实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年度计划;承办上级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和有关政策性文件审核制定、解释和清理工作;负责向省政府报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件;负责承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审查、统计、分析工作;履行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协调的具体职能,负责清理、认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实施机构;监督检查全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和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情况的考核;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组织发放、管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组织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向省法制办报送各类政府法制信息;负责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办其他有关综合性政府法制事务。
(十六)行政复议处 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接受市政府指派履行行政复议及各类诉讼过程中的应诉职责;受理并审理市政府行政赔偿案件;组织起草行政复议有关规范性文件及配套制度;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及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向省上报;联系指导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市的仲裁工作;负责管理市法制服务中心。
(十七)应急协调处 协助市政府领导分析、处置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协调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负责全市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负责市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和预案体系的完善;检查指导各级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参与应急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规划和政策的拟定;组织指导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公共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应急工作的干部培训;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总结评估和应急处理的专题报告;建立和管理应急处置档案材料;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承担应急办日常工作。
(十八)经济研究处 负责经济方面的政策研究和政府重点课题调研;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做好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全体会议报告等重要文稿起草的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行政绩效评价及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
(十九)社会研究处 负责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和政府重点课题调研;做好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全体会议报告等重要文稿起草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做好市政府咨询组的联络服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政治处承担。
现任领导
主任:马晔军
副主任:戚力壮、毛尔炯、宣鸿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