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凝时间
建筑领域术语
凝结时间分为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初凝时间为水泥加水拌合起,至水泥浆开始失去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时间从水泥加水拌合起,至水泥浆完全失去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水泥凝结时间在施工中有重要意义,初凝时间不宜过短,终凝时间不宜过长。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390min;普通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600min。水泥初凝时间不合要求,该水泥报废;终凝时间不合要求,视为不合格。
技术要求
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390min(6.5小时).
普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0h
混凝土的初凝和终凝时间由所使用水泥的初、终凝时间来决定,这不是一个固定的时间,可以通过使用外加剂来调节初、终凝时间,例如使用早强剂速凝剂缓凝剂等。有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混凝土里面加入外加剂控制初凝时候来满足工程需要。
水泥试验条件规定如下:
试验室温度应为17~25℃,相对湿度大于50%;养护箱温度为20±1℃;水泥试样、标准砂、拌和水及试模的温度均应与试验室温度相同;试验用水须为洁净的淡水。
(1)国家标准规定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一般为1~3h;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2h,一般为5~8h。
(2)测试方法是在水泥中加入标准稠度的用水量,制成净浆试模,由加水时起,至凝结时间以测定仪的试针沉入净浆中距底板4mm±1mm的时间为初凝时间,至终凝试针沉入净浆中不超过0.5mm的时间为终凝时间。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06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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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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